中、省直各部门机关党委:
按照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 “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调研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规定:“对党龄达到50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由党组织依据荣誉性纪念章颁发权限,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请各部门围绕调研内容(见附件1),采取适当方式调研了解情况,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老党员的意见,以书面形式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并于3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建议报工委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处邮箱gwzdc123@163.com。
省直机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处
2019年3月26日
附件1:
“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调研提纲
1. 如何对纪念章颁发对象的标准和条件作出具体界定;
2. 对纪念章的颁发方式,包括颁发时间、程序、具体形式以及同时颁发证书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建议;
3. 对纪念章设计、制作,包括样式、规格、材质、成本和制作方式、经费开支渠道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建议;
4. 在纪念章规范管理方面有什么意见建议;
5. 对2019年是否颁发纪念章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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