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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工委2020年度落实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工作计划

来源: 时间:2020-08-25 09:59:49 责任编辑:机关党委

                          省直机关工委2020年度落实党支部标准化  

                               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工作计划

 

按照省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0—2022年)》要求和省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的部署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党支部建设目标

以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党支部为工作目标,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以2020年为基础逐年提升标准化规范化率2020年达到70%2021年达到95%2022年达到100%

         二、党支部建设主要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统一的原则,对照标准抓落实、促提升,重点推进6个方面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组织设置规范。重点解决党小组功能作用发挥。具体抓好1项工作

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合理划分党小组,保证每个党小组至少3名党员,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其中,联合党支部以部室为单位设立党小组(责任部门:党支部,810日前完成)

(二)支委会建设规范。重点解决党支部委员配备不齐、不强,支会讨论事项内容程序简单,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党支部书记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规范具体抓好4项工作

1. 加强党支部委员动态管理。党支部书记、委员出现空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机关党委可指派党支部书记(责任部门:机关党委,11月底完成)

2. 明确责任。合理确定党支部委员责任分工,注重发挥委员专长、形成工作合力。支部委员调整或重新调整分工,及时向机关党委报备(责任部门:党支部,7月底完成)

3. 开展培训。对党支部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支部书记和委员如何落实好支部党建工作、如何规范三会一课进行培训(责任部门:机关党委,8完成)。

4. 严格党支部考核。对党支部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工委会汇报。同时,一对一反馈考核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责任部门:机关党委,12月底完成)。

(三)组织生活规范。重点解决五个到支部落实不够好;政治理论学习统筹规划三会一课不按规定时间节点召开,标准低、质效一般;党支部会议记录不完整,存在补的现象;组织生活会程序不够规范、相互批评时缺少辣味;谈心谈话不够经常,为党员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困难不够及时;主题党日主题不突出、形式单一、时间不固定等问题。具体抓好8项工作

1. 加强理论学习。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黑龙江干部学院网络教育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头脑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党支部,长期坚持)

2.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安排1次专题党课,每年底前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五个到支部要求(责任部门:党支部,12月底完成)

3. 开展谈心谈话。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安排,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做到党员岗位调整、组织处理、发生家庭变故、发现苗头性问题、退休离职五必谈(责任部门:党支部,12月底完成)

4. 开展主题党日。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为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日,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民主议事、党员过政治生日、志愿服务等活动(责任部门:党支部,12月底完成)

5. 强化党员意识教育。参加机关会议和党的活动自觉佩戴党徽,亮明党员身份、树立先锋模范形象。每月10交纳党费(责任部门:党支部,12月底完成)

6. 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按照要求标准格式记录会议内容,记录详实完整,原汁原味,杜绝补现象(责任部门:党支部12月底完成)

7. 组织各党支部开展交叉互检互评。按照党支部工作条例、组织工作条例及四强六规范要求对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交叉互检互评,指出存在问题。机关党委将组织召开座谈会、现场会,进行交流研讨学习,达到总结经验、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党支部10月底完成)

8. 跟踪督导检查。每两个月对支部工作进行1次全面检查,一对一反馈需要整改的问题,并跟踪检查落实(责任部门:机关党委,11月底完成)

(四)功能作用规范。重点解决党支部政治功能不突出,支部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紧密,存在灯下黑两张皮现象;党员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不够经常、不够到位。具体抓好3项工作。

1. 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员政治教育,严守纪律规矩,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落实会前学法安排,每次集中学习至少安排一部党纪党规(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党支部,12月底完成)

2. 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紧紧围绕工委中心任务开展党支部工作,引导党员树立新时代龙江机关工匠精神,发扬雷厉风行、细深严实、积极进取、敢于担当的作风,结合本职本岗创佳绩、贡献(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党支部,12月底完成)

3. 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政策。积极为干部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特别是有对下指导工作职能的部室,所在党支部要督促党员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和前置服务质量,更好服务基层(责任部门:党支部,12月底完成)

(五)党员队伍建设规范。重点解决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针对性不强;党员监督责任不明确、党纪党风教育不经常、谈话提醒不及时;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突出等问题。具体抓好5项工作。

1. 抓好党员教育。组织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责任部门:党支部,12月底完成)。

2. 抓好典型宣传。利用龙江机关党建网、微信群、《龙江机关党建》(刊物)等媒体积极宣传工作成绩突出和受到表彰的党员,引导党员在疫情防控、重点工作攻坚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党支部,12月底完成)

3. 抓好党员发展。按照工委下发的《党支部工作应知应会手册》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规范发展程序,提高发展质量(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党支部,12月底完成)

4. 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结合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做到防微杜渐。依托全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平台,规范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党支部,12月底完成)

5. 强化关怀激励。深入落实党内关怀帮扶措施,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家庭等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把精神激励、人文关怀与物质帮扶结合起来(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党支部,12月底完成)

(六)制度保障规范。重点解决党支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意识不强、民主议事不充分;党员对党支部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管理权的保障机制不健全;不能有效利用互联网开展工作;归档资料不全,反映工作不够充分等问题。具体抓好4项工作。

1. 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涉及支部重要事项要通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集体决策。党支部每半年向机关党委报告1次工作情况,重要工作要及时请示报告。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要及时在支部范围内进行公开(责任部门:党支部,12月底完成)

2. 总结运用好党支部工作法。结合支部组成部门和党员构成特点开展支部活动,创新内容方式,实现每个支部党建工作有品牌、有亮点(责任部门:党支部,12月底完成)

3. 创新工作载体。用好学习强国、微信群和龙江机关党建网等媒体平台,积极探索“互联网+党建”有效模式(责任部门:党支部,12月底完成)

4. 建立长效机制。党支部工作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总结、年底进行述职评议。建立党支部基础党务台账,档案资料完备、管理规范(责任部门:党支部,12月底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机关党委要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推进落实、严格管理考核严格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三级四岗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强化督促指导。机关党委要跟踪督导检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定期向省直机关工委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落靠。

      (三)注重工作实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找准党支部建设中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要力戒形式主义,力求简便易行、务实管用。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同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省直机关工委重点工作、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附:省直机关工委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三级四岗”责任

 

 

 

 

 

 

 

 

 

附件

 

省直机关工委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年攻坚行动“三级四岗”责任

 

全面推进省直机关工委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建强抓实“四强六规范”党支部,现明确省直机关工委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三级四岗”责任。

一、省直机关工委委员会、常务副书记责任

省直机关工委委员会负有主体责任,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1. 科学设置党支部健全优化党支部设置,确保每个党支部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强化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建强机关基层组织体系。

完成时限:20207月底前。

2. 配强支委班子设立支委会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增强支委会功能作用

完成时限:20207月底前。

3. 提供组织保障。贯彻落实《省直机关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将党支部书记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对表现突出的党支部书记在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优奖励等方面优先考虑;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场等保障。

完成时限:2020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4. 培养选树典型。选树具有时代特点、机关特色、党员群众认可的“四强六规范”党支部和优秀党支部书记典型,明确标准、树立导向,发挥身边典型、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完成时限:20215月底前。

5. 严格党支部考核。落实好三级联述联评机制,把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完成时限:202011月底前。

6. 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率2020年达到70%以上、2021年达到95%以上、2022年达到100%,并全面巩固提高。

完成时限:每年11月底前。

二、省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省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岗双责”职责。

1. 指导推进分管部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规定,经常深入分管部门党支部,了解掌握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展情况,指导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完成时限:2020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 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落实“五个到支部”要求,保证时间、坚持质量、严格标准、注重效果,着力提升分管部门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

完成时限:2020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责任

机关党委是主责部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是具体责任人。

1. 全面掌握情况。对组织设置、支委会配备、组织生活、功能作用等进行全面自检自查,找准问题差距,综合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对策措施,并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

完成时限:20207月底前。

2. 落实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示范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提升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完成时限:2020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 严格执行工作制度。抓好抓实组织生活、党员教育、按期换届、请示报告、民主议事、党务公开等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提醒工委主要领导做好与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

完成时限:2020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4. 加强“四强六规范”党支部建设学习交流。探索总结做法、学习交流经验,推动比学赶超,促进党支部建设整体上水平。

完成时限:20215月底前。

5. 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推动党支部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认真总结具有时代特点、机关规律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推广“党支部工作法”

完成时限:2021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6. 加强重点推进。着力解决组织设置、支委会建设、组织生活、功能作用、党员队伍建设、制度保障等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抓两头带中间,持续督导工作成绩不够突出党支部赶上先进党支部。

完成时限:2021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7. 做好质量评估。按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率2020年达到70%以上、2021年达到95%以上、2022年达到100%全面巩固提高,对照“四强六规范”标准要素,认真做好质量评估验收工作。

完成时限:每年11月底前。

四、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责任

党支部对执行落实负有直接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

1. 抓实党支部工作。按照“四强”目标、“六规范”标准抓好工作落实,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要充分彰显先锋模范作用,贯彻省委决策部署、完成省直机关工委重点任务、做好本职工作,使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党支部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 强化功能作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好“三个表率”。推动党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履行好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职责,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推动事业发展凝聚智慧力量

完成时限:2020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 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做到准备充分、内容规范、程序严格,增强计划性、严肃性、仪式感;高标准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保证党的组织生活形式、载体、效果有实质性提升。

完成时限:2020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4. 提高党支部的组织温度。实行岗位变动、组织处理、发生家庭变故、发现苗头性问题、退休离职“五必谈”,切实关心关爱和服务党员,做好一对一的思想政治工作,强化组织关怀。

完成时限:2020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5.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政治标准,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提高发展质量。对党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做到防微杜渐。

完成时限:2020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6. 夯实基础工作。党支部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总结、年底有述职评议,建立党支部基础党务工作台账,档案资料完备、管理规范

完成时限:2020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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