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信访举报方式
一、受理范围
对党组织关系在省直机关工委的基层党组织、处级及以下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对党组织关系在省直机关工委的省直机关处级及以下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对省属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和评审组织的人员,以及没有公职身份但履行公职的省党代会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职务违法问题;
党员、监察对象对我单位作出的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我单位及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举报电话
0451-55112388
三、电话受理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四、来信邮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4号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信访案管室收
邮政编码: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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