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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机关纪委牢牢扭住“两个责任” 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 以“四高” 举措持续优化政治生态环境

来源: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时间:2022-11-10 13:36:37 责任编辑:刘晓旭 麻静

省公安厅机关纪委在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和厅党委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从严办、巡察办和纪律检查工作职能,牢牢扭住“两个责任”,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全力协助厅党委抓好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党风廉政建设、政治巡察、监督执纪问责等重点工作,全方位推进厅直机关政治生态建设持续向好向善。省公安厅连续两年在省委政治生态考核中评价为A等次;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工委书记任正晓来厅调研时对机关纪检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一、“高站位”谋划部署,压实管党治警责任。抓好总体规划。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全省公安机关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制定印发《厅党委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安排》,明确工作思路,设定工作目标,强力部署推进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部署推进政治巡察工作,提前一年筹备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巡察组、建立人才库、召开动员会,邀请专家来厅授课培训,高质量完成对机场公安局党委首轮巡察任务,巡察工作经验在省委巡视办《黑龙江巡视巡察》刊发。拧紧责任链条。出台《中共黑龙江省公安厅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厅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一岗双责”清单》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重要情况报告工作的意见》,强化厅从严办职能发挥,加大管党治警督导力度,推动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落靠,切实把管党治警要求落到实处。抓住关键少数。印发《厅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明确一把手监督、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对下级领导班子监督、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4个层面30项监督内容56条具体措施和要求,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监督体系、加强资源整合、推进常态管理、保障监督实效,以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责任落实,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依法依规依纪履行职责。注重战略调整。定期提请厅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和政治生态建设,把方向、谋大局、定目标,共商重大事项,解决瓶颈问题,确保管党治警责任和政治生态建设方向不偏、顺利推进。定期召开厅党委与驻厅纪检监察组会商会议,查找分析问题不足,及时修正补充完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深化教育整顿。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委《关于巩固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若干措施》,制定《黑龙江省公安厅贯彻落实<关于巩固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若干措施>任务清单》,分解细化6方面19项重点任务,制定133项具体措施,设定完成时限和责任目标,跟进保障措施和长效机制,确保整顿成果拓展延伸、管党治警走深走实。

二、“高标准”强化养成,加固各项铁规禁令。强化教育引导。坚持教育全时段、全覆盖,持续不间断开展纪律教育、廉政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组织“党纪法规学习月”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准则》《条例》《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党规警纪,严明纪律规矩,强化红线思维。严抓纪律作风。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下发张贴纪律提示,组织开展节前教育,严防违反廉洁纪律和“四风”问题。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监督检查职能,经常性对纪律作风、办公秩序、值班值守、疫情防控、安保维稳等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健全完善纪律作风月点评制度,每月通报各单位纪律作风点评情况,督促自觉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严格制度约束。出台并修订完善考勤、请销假、纪律作风点评、八小时外管理等制度规定10余个,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厅直机关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等强调性文件,对办公秩序、工作纪律、疫情防控、警容风纪等进行经常性督促强调,推进制度管人管事,强化日常素质养成。强化战时纪律。紧盯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重大政治任务和“核心使命-2022”系列战役时间点,有针对性开展战时纪律作风建设,创新“五查”督导检查模式,多个部门协调联动,高频次全方位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加强纪律提醒,督促落实责任,坚决确保队伍绝对安全稳定,为打赢系列战役活动、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三、“高频次”敲钟示警,浓厚廉洁思想底蕴。常抓警示教育。编印《全省公安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组织学习《全省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观看《失守的底线》《龙警之殇II》《刀刃向内》《零容忍》等警示教育片,开展典型案例剖析研讨,在广大民警耳边常敲警钟、常做提醒。召开全省公安交警系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涵养廉洁文化。出台《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工作措施》,明确18方面50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廉洁文化活动,筹备建设移动廉政教育展,着力以良好廉政文化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定期更新完善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经常性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相互交流思想、征求意见、廉政提醒。开展“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倡议活动,组织民警和民警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督促广大民警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清理“朋友圈”、与企业人员交往落实“亲、清”要求,防止被围猎。做好风险防控。大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集中行动,制定出台《全省公安队伍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和《厅直机关开展队伍风险隐患排查行动方案》,针对民(辅)警基础情况、心理健康、队伍管理、枪支管理、舆情导控、重点人(事)等6个方面22项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定期梳理汇总《队伍风险隐患排查自查情况工作台账》,并指导各单位开展问题整治整改。健全完善队伍风险隐患排查研判运行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四、“高压力”惩处震慑,持续营造“不敢腐”氛围。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不留情面”。看住“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关键少数和权力运行重要环节,紧盯重要节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加大执纪力度,广辟问题线索,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绝不姑息手软。年初以来,厅直机关共给予11名民警党政纪处分。制定出台《中共黑龙江省公安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办法》,规范问题线索处置规程,提高线索处置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做好事前监督提醒“不留后患”。灵活运用第一种形态,严格执行谈话函询等制度,发现民警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确保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出台《中共黑龙江省公安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审查办法》,加强敏感事项监督检查,对拟晋职晋级晋衔、拟表彰民警进行严格廉政审核,坚决防止“带病提拔表彰”。每半年对全省公安机关民警违纪违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研究防控举措。开展专项清查治理“不留死角”。积极开展开展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情况自检自查、“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回头看”等活动,对全省公安机关十九大以来领导干部审批、组织或参与的639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梳理排查,圆满完成厅直机关因私出国(境)专项整治、长期不在岗人员专项整治和“小金库”核查清理任务,对存在问题民警绝不姑息纵容,做出坚决处理,严防各类违纪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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