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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坚持“四个立足” 争当“四个先锋” 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来源:省检察院 时间:2023-10-08 15:47:40 责任编辑:刘晓旭 麻静

一、基本情况

省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以推动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突出重点、把握难点,统筹谋划、攻坚克难,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四个立足”,争当“四个先锋”,在模范机关创建中勇立潮头,以党建引领打造过硬队伍、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为龙江现代化新篇章助推加力。

二、做法成效

(一)立足“三个抓牢”,突出筑牢忠诚,在政治建设上争当先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在模范机关创建中,省检察院旗帜鲜明地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强化检察机关政治属性,确保新时代龙江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抓牢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汇编整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对检察工作、对黑龙江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印发学习资料500余册。把政治教育作为各类培训的必修课,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学习研讨中凝聚行动共识。大力开展政治轮训,举办线上线下政治轮训班12期,分层分级对检察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抓牢理想信念教育。充分利用我省红色资源和党性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参观见学、重温入党誓词、诵读红色经典、观看红色影片等活动,在学思践悟中补钙壮骨、夯实信仰根基、锤炼坚强党性。持续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和警示教育,正反结合强化宗旨意识。抓牢政治执行力。加强党对司法办案的领导,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落到实处,2022年以来,先后建立工作台账8本,动态推进落实,持续跟踪问效。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最高检、省委及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80余件次。

(二)立足“三个坚持”,突出学深悟透,在理论武装上争当先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拥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是我们党坚定信仰信念、把握历史主动的根本所在。在模范机关创建中,省检察院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党员干部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抓好关键少数。2022年以来,党组会专题学习18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9次,邀请专家辅导11次,举办领导班子读书班2期,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发放学习资料3000余册,举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读书班1期,扎实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坚持覆盖“绝大多数”。举办专题辅导讲座12场,组织参加“强国复兴有我”主题知识竞赛,取得省直机关团体第二名。推动机关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参观见学、学习研讨累计280余次。坚持深化青年理论武装。将青年理论学习纳入年度考核和党建述职考核评议,成立青年理论小组13个,严格落实“日学一小时、月读一本书、每月一研讨、每季一交流”等制度,召开青年干警大会,评选表彰两批40名青年岗位能手,教育引导青年干警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有力传播者、忠实实践者。

(三)立足“三个强化”,突出组织建设,在夯实基础上争当先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都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在模范机关创建中,省检察院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严实工作责任,不断抬高基层组织建设“底板”。强化党建责任落实,完善责任体系。健全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和“三级四岗”责任清单,逐级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党组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及时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听取党建情况汇报,解决基层党建问题。常态化推进日常督导,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考核评议制度,确保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在“神经末梢”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强化规范化建设,打牢坚实基础。以创建“四强”党支部为目标,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组织设置,补选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团委,指导省院机关21个党支部按期换届,常态化对支部标准化建设情况检查评估,面对面反馈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100%达标。强化示范引领,选树标杆样板。聚焦“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要求,推动实施“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以“党旗领航,守护公平正义”为主品牌,着力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先进典型,1个党建品牌入选《省直机关党建品牌汇编》。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发挥先进典型示范表率作用,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奋发进取、争先创优。

(四)立足“三个融入”,突出精准监督,在实干担当上争当先锋。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在模范机关创建中,省检察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党建成效落实到业务工作中、落实到初心和使命上,引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融入省委工作大局。严格执行“四个体系”工作机制,全力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持续出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18条意见、服务民营经济10条措施等11个指导文件,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集中清理民营企业涉法涉诉问题专项攻坚。强化科技创新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五常大米等地方特色地理标识保护力度。融入司法为民实事。践行“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承诺,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回复”。开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动,为农民工讨回薪酬3355.95余万元。开展司法救助,帮助困难群众51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835.75万元。向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1711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常态化下沉社区开展服务,让党旗在一线高高飘扬。融入检察队伍建设。持续深化能力作风建设,突出抓好讲学比练,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和“指导性案例进课堂”,深入推动“法检司律”同堂培训,着力提高检察履职能力水平。制定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指导意见,狠抓“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用力织密防止干预司法的“防护网”。

三、经验启示

(一)模范机关创建必须以政治建设为魂。“壹引其纲,万目皆张。”检察机关是党全面领导、绝对领导下的政法机关,听党话、跟党走是检察事业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是行稳致远的最根本保证。必须把加强政治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首要任务,在讲政治上走在前、做表率,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使之成为新时代新征程上检察机关、检察人员最鲜明的政治底色。

(二)模范机关创建必须以深度融合为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必须把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目标,坚持系统观念、通盘谋划、整体推进,切实找准切入点、结合点,以党建引领检察业务工作方向,以检察业务工作成绩检验党建效果,努力打造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新格局。

(三)模范机关创建必须以队伍建设为本。创建模范机关离不开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必须把队伍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关键环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里、抓在手上,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切实知责于心、担责于心、履责于行,锻造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堪当重任的检察铁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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