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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监局黑龙江局巧用“三面镜” 助推煤矿安全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国家矿山安监局黑龙江局 时间:2023-12-18 09:03:56 责任编辑:国家矿山安监局黑龙江局

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开展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煤矿安全监察处党支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发扬善于抓住重点、践行实干的工作作风,把“放大镜”“显微镜”“望远镜”聚焦在煤矿安全监察重点、难点、堵点和煤矿企业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的问题上,突出问题整治,进一步提高督政、查企、预防工作成效,不断推动新时代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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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放大镜”,找准关键点,“小题大做”,放大“督政”成效

持续加大“督政”力度,紧扣特殊敏感期、重大活动期、事故警示期以及重大隐患频发期,紧抓不放、及时跟进,通过对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综合整治督导检查、安全生产许可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县(区)督导检查,不断推动地方政府责任落实,积极推进“督政”落地见效,以高水平安全服务矿山高质量发展。一是“督”关键。持续开展重点县(区)专项攻坚。指导省煤管局制定《黑龙江省重点县(区)、重点企业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工作方案》,强化对两个国家级重点县(区)日常监督检查,紧盯两县(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不间断收集有关“素材”、持续准备相关“证据”,量身定制监督检查内容,细化时间表、路线图,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全面督促,重点推进。按照国家局的有关要求,10月份对两县(区)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推动重点督导工作走深走实。二是“督”日常。强化对市级地方政府督导检查,发挥国家监察的专业优势和独特作用,放大“督政”效果。统筹组织开展对地方政府综合整治督导检查暨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累计检查9个产煤市政府、7个县(区)政府和18个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现问题213项,下达加强安全监管建议书9份,提出加强和改善安全监管工作建议40项。定期挖掘推广交流一批典型经验,曝光一批反面案例,对工作进展缓慢、走形式的地区,约谈市县政府及其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责任人,倒逼地方党委政府摆正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确保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落地见效。三是“督”重点。为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全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将落实“打非治违”、驻矿盯守和安全巡查责任作为“督政”的重点内容。督促地方政府组织开展隐蔽作业头面大起底大排查行动,严厉打击超层越界、私开工作面、明停暗开、边建设边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督促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驻矿盯守人员的日常监督考核力度,对不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四是“督”行管。按照国家局要求,对省煤管局开展了安全生产许可专项监督检查。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资料+现场”相结合、“程序+实体”相结合的方式,抽查25处煤矿,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准入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省煤管局严格安全许可标准,规范开展煤矿安全许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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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显微镜”,抓小抓细,精细入微,提高“查企”成效

一是坚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不放松。学习借鉴国家局暗查暗访组、异地执法组夜间突击检查、四不两直、带着问题实施现场检查等工作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安全保障程度较低的地方煤矿和龙煤集团“五统一”矿井,根据事故规律、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及不同时段、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特点统筹开展,加大对大系统、重大隐患、重大灾害治理、隐蔽工作面、边建设边生产、只生产不建设的检查。在9月份月度例会召开后,立即组成暗查暗访机动小分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鸡西地区两处煤矿开展突击检查,严厉查处边建设边生产、隐瞒作业地点、巷道式采煤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高额处罚、警示约谈、联合惩戒,从重从快从严处理涉案企业和人员,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二是坚持“三个专项”力度不减弱。将专项监察作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一个重要抓手,作为不断提高监察员监察执法效能的重要手段,突出“专”字,做“细”、做“实”,服务企业专业化能力提升。2023年组织开展并参加煤矿冲击地压、一通三防、汛期水害防治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专项监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汇总问题隐患,发布通报,全局共查处冲击地压方面隐患问题183项,停止作业采掘工作面6个,一通三防方面隐患问题719项,责令矿井停止生产1处,责令停止作业采掘工作面作业36处,查处水害防治隐患问题441条,责令停产整顿煤矿1处、停止作业采掘工作面43个。三是坚持“两个整治”不跑偏。瞄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到位、灾害治理投入不足、工程措施不落实、压缩治理空间和时间、降低治理标准、三量失衡、违规动火作业、违规分包转包等突出问题,聚焦重点,对七台河地区15处重点煤矿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全覆盖综合整治督导检查,查处重大事故隐患5项,责令四处矿井停产整顿,切实有针对性地解决一批重大问题、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四是坚持灾害治理不落后。坚持灾害超前治理理念,严格落实灾害治理“七个到位”和灾害防治“九步工作法”,聚焦重大灾害防治、采掘接续紧张、大班次等,对21处灾害严重国有重点煤矿开展预防性技术监察,共发现问题隐患689项,其中重大隐患5项,提出建议211项,研判安全风险297项,明确管控措施311项。采取有力的措施,从根源上超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严防“大矿出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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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望远镜”,立足当前 ,展望长远,提高“预防”的成效

立足治标和治本的关系,用长远的眼光看问题,用发展的眼光解决好问题,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是以隐蔽致灾普查治理“望”透明矿山。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的通知》,提出对普查治理工作重新“补课”,对报告在审查,逢检必查,逐矿现场再核验确认的要求。规范工作情况报告形式,听取地方监管部门、龙煤各矿业公司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助推煤矿企业真普查、真治理,为打造透明地质、透明矿山提供基础保障。目前已汇总完成各监察区域情况,形成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重大灾害治理阶段性工作情况的报告。二是以安全技术红线“望”依法依规生产。督促各市地政府及监管部门、龙煤集团结合汛期后水害防治、“三区”管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批准的矿井各项设计,四个结合划定安全红线,并开展井下密闭大排查、大起底。严防隐瞒采掘工作面、超层越界、不按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再发生。严格落实安全技术红线管理规定,按照省市以及矿山企业安全技术红线管理办法,责成地方政府和龙煤集团对所属煤矿重新划定安全技术红线,红线外一律禁止作业,最大限度管控作业区域。各煤矿新增安全技术红线区域371处。三是以安全风险研判“望”事前预防。重点分析研判各类矿井、各时间节点面临的重大风险,及时向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煤矿企业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发挥预防性技术监察成果,印发《煤矿安全风险提示》,严防系统性风险演变为重大隐患,及时把握全省煤矿阶段性、季节性、周期性风险。深刻汲取全国煤矿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印发了《关于加强煤矿动火作业管理的通知》,从开展警示教育、完善管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动火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举措,推动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对煤矿动火作业的日常监管、推动煤矿企业进一步加强防灭火工作,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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