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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史志研究室召开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专题会议

来源:省委史志研究室 时间:2024-03-05 15:30:10 责任编辑:省委史志研究室

3月1日,省委史志研究室召开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条例》答记者问。室主任张奎主持会议并讲话,室领导班子及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中央制定《条例》,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是系统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规范性和指导性,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用党的历史教育人、启迪人、感化人、鼓舞人,凝聚起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强大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全室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史志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以及学习贯彻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一是要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准确把握《条例》内容。各党支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在学习上走在前列,通过原原本本学,紧密联系实际学,深刻理解把握《条例》蕴含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二是提高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运用黑龙江史志网、史志龙江微信公众号、黑龙江史志视频号,及时转载转发党中央关于《条例》的通知、新闻稿、答记者问和评论员文章等,及时发布全省各级史志部门学习贯彻落实举措,形成宣传矩阵,为《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积极担当作为,落实落靠《条例》相关要求。各处室要对标对表《条例》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提早谋划,主动担当,切实将贯彻落实《条例》与做好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细化落实到年度工作要点中,精深编研党史著作,积极开展宣传宣讲,持续推进人才培养,积极助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推进全省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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