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山东省直机关工委围绕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调整,认真履行统一领导、指导督促职责,着力构建明责、督责、考责一体化责任落实机制。通过创新开展省直机关党建责任制专项督查,丰富拓展了工委指导督促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方式载体,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提供了有力抓手。
主要作法
(一)把准督查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这一重要论述为开展党建督查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工委坚持将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督查方向,创新开展省直机关党建责任制专项督查,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落实落地。
(二)明确督查对象。党的组织关系隶属省直机关工委管理的部门单位共154家,涉及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中央驻鲁企业等。工委结合管理权限和工作实际,确定突出重点、分类分批、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将省直机关、中央驻鲁机关事业单位作为重点督查对象,中央驻鲁企业等其他单位适时纳入督查范围。2021年以来,每年组织开展两轮专项督查,累计督查64家部门单位,力争实现督查全覆盖。
(三)聚焦督查重点。坚持聚焦“党建责任落实、党内法规执行”,将机关党建责任主体的“块”与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的“条”相结合,重点督查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情况,延伸督查机关党委落实主责主业情况、机关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基层党组织落实责任制情况。根据每轮督查任务重点,围绕4个责任主体分别细化若干督查事项,逐项明确督查内容、方式和重点,形成“1+4+N”督查内容框架体系。
(四)规范督查流程。督查流程主要分为督查准备、进驻督查、形成报告、情况反馈、抓实整改、立卷归档等6个阶段27个步骤。进驻督查时间原则上为5个工作日,综合采取见面沟通、动员部署、座谈交流、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实地查访等方式开展督查。督查组分别形成督查报告,向被督查单位党组(党委)“一对一”反馈。每轮督查结束后,工委及时梳理汇总督查情况向省委报告。
(五)建强督查队伍。组建省直机关党建责任制专项督查工作专班,设立综合协调组和4个督查组,进驻督查期间实行集中办公。督查组组长由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由工委正处级干部担任,成员从机关党务干部、纪检监察干部中择优抽调。根据每轮督查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对政策把握、工作流程、督查事项、工作实操等内容进行辅导解读。
(六)紧盯督查整改。每轮督查反馈后,指导督促被督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3个月集中整改结束后,开展“回头看”检查,逐一验收销账。每年度梳理专项督查发现突出问题清单,组织省直部门单位对照开展自查自纠,发挥“负面清单”提醒警示作用;针对省直机关的共性问题,建章立制、补齐短板。
成效与启示
(一)聚焦提质增效,健全进驻式督查机制。通过创新开展进驻式督查,突破运用既有督查形式对工作情况了解不透、掌握不全的局限,用足“绣花”功夫、精准“解剖麻雀”,真正做到督查“沉”下去、问题“浮”上来。同时,每年常态化开展两轮专项督查,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有效保障了党建督查工作质效。
(二)聚焦责任落实,逐级拧紧责任链条。打破围绕单项党建工作开展督查的思维惯性,将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的主题主线,对各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督查,将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落实情况分责分项嵌入其中,自上而下逐级拧紧责任链条,推动形成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合力。
(三)聚焦问题导向,实现可追溯闭环管理。专项督查工作坚持以问题为着力点,瞄着问题去、对着问题改,在补短板、强弱项上做细功用硬功。建立问题底稿工作机制,逐一记录清楚政策依据、事实情况、问题概述、支撑材料等内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析因归责、精准“画像”,真正找准问题的“根子”、打准责任的“板子”。
(四)聚焦示范联动,打造一体化督查体系。坚持以干代训、以训促学,选调90名省直部门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党务干部参加专项督查工作,锻造了一支高素质党建督查工作队伍。坚持示范引领、辐射带动,指导40余家省直部门单位和部分市直机关工委开展党建督查,逐步形成上下联动、纵横推进的党建督查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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