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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制定“五严禁”“八不准”管理制度

来源:双鸭山市直机关工委 时间:2024-08-23 10:02:33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直机关工委

为切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减轻基层单位工作负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双鸭山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在机关工委各个部室范围内开展实行日常工作“五严禁”,八小时外“八不准”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倡导廉洁新风,做到令行禁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一是下发《“五严禁”“八不准”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纪律规矩,强化思想底线,筑牢防范意识,巩固思想防线。要求机关工委每一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筑牢“防护网”,真正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加强自律,讲政治、守规矩、树新风。

二是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慎独慎初、防微杜渐。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强化党性修养,强化自我管理能力念好“紧箍咒”,真正做到时刻提醒工委的党员干部不越红线,不碰底线,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全力营造市直机关工委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宣传教育及时到位,开展警示教育专题会议,树立正反典型,并且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针对略有凸显情况及时敲响“警示钟”,真正做到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规矩立在前面,确保“五严禁”“八不准”管理制度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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