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把我派到最困难的地方,越是困难的地方越能锻炼人,不改变兰考面貌我决不离开这里。”“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决不能光考虑自己的事,自己要和群众一样对待,政策允许我还能不办?政策不允许,让我办也不能办!”在冉明同志“焦裕禄精神”的讲述下,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党支部开始了“传承、坚守、奋斗——讲好立法小故事”主题党日活动。 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的崇高事业。为了加强档案工作,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利用,切实发挥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重要作用,2024年度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安排了《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改工作,这也是对1999年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条例》的首次修订。作为《条例》立法审查工作的承办人,赵星同志细致地分享了她与这部地方立法的故事。从起草单位接过立法任务后,有效的工作时间并不充裕。她起初感受到了很大的压力,但作为一名党员,她没有退缩、也没有犯难,而是变压力为动力,深入刻苦地学习思考、科学周密地梳理任务、严格细致地开展审查、高效合理地压缩时间,为推进新时期档案工作依法管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贡献了自己的专业力量。 活动中,全体党员时而低头记录、时而抬头凝思,既被老一辈革命家们用实际行动诠释的“坚持原则、对党忠诚”的优秀品格感染着、感动着,也被分享的“立法小故事”带动着、教育着,党员们纷纷表示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在提供高质量立法供给的立法实践中锤炼党性、砥砺初心。以专业的水准、敬业的精神、成业的决心,全面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任务要求,为护航龙江高质量发展、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实立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