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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监局黑龙江局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党支部坚持党建引领 汇聚执法与监督合力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 时间:2024-10-23 08:57:13 责任编辑:国家矿山安监局黑龙江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党支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始终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充分激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扎实有效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推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持续推动矿山安全监察执法质效提高,为龙江局法治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强化党建引领,突出理论武装,争当提高觉悟的思想先锋

思想是行动先导。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党支部注重在思想上引导党员,在理论上教育党员,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红色教育与现代实践相结合,线上学习和线下活动相配合,循循善诱启发思想,多措并举引导思想,让党员在思想上先知先觉、走在前列,努力争当思想先锋。一是坚持参加局机关党委组织的各类理论学习,聆听局领导党课和专家理论讲座,建立党支部党务工作督办台账,落实思想建设内容具体内容,不断增强政治“三力”。二是坚持对标先进、对标典型,全体党员积极参加“重温入党志愿书、重温入党誓词、重忆入党经历、重问入党初心”“深化研讨交流引领带动党支部学习走实走心”等活动,让榜样成为自己努力的方向和前进的目标。三是坚持党史、抗战史等经典教育,参观东北抗联博物馆、抗日烈士赵尚志赵一曼纪念馆,重温在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中,抗联将士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东北抗联精神,让红色教育深入思想,触及灵魂,铭记历史,积蓄奋进力量。政治上的坚定来自理论上的清醒,通过上述“三个坚持”,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党支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的队伍。近几年,党支部先后有2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二)强化同题共答,立足岗位建功,争当干事创业的工作先锋

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党支部在搞好思想理论教育的同时,定位“综合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服务”职责,将干好工作作为检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试金石。一是在规范标准修订工作方面,按照国家局《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监督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矿山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要求,经过印发通知、征求意见、上会讨论、审议通过等程序,制定实施《黑龙江局矿山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实施办法》《黑龙江局矿山安全监察执法责任倒查实施细则(试行)》,推动地区安全生产规范标准迈上新台阶。二是在执法监督工作方面,注重煤矿业务与非煤业务兼顾,把执法监督贯彻全年工作始终,做到监察执法精准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内部业务专业化。成立执法预审专班,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机制,坚持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定期监督相结合,坚持纠偏纠错、主动解读和征求意见相结合,变党建和业务、执法和监督“分兵突进”为“合力推进”。三是在法制宣传工作方面,常年开展“以案释法”主题普法宣传、“法治服务走基层”等活动,活动期间坚持开展监察执法时均安排监察人员,进班组、入车间,通过发放宣传单、解读重点条款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围绕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国家局及省局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组织省、市、县(区)分级宣讲培训,主要从政策规范出台背景、重要意义、突出特点、具体内容、分级宣讲和贯彻落实等六个方面进行重点授课,持续推进硬措施硬落实。

(三)强化提质增效,坚持群众路线,争当面向基层的服务先锋。

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是检查我们一切工作的标尺。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党支部坚持开门搞建设,以向前一步的主动,深化法制服务保障工作,让党员在服务中锤炼过硬能力,在服务中体现良好作风,在服务中树立先锋形象。一是通过服务体现党员干部过硬作风,充分发挥面对面沟通、电话沟通、文件沟通各自优势,将复杂事情说清楚,将重要事情说明白,将急办快干的事情说到位,使上下关系、左右关系、友邻关系顺畅无碍。二是通过服务提升监察执法及监督质效。结合当前重点任务,定期组织召开提升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质效座谈会。准确适用《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法律法规,持续提升执法公信力。深入研究对策方法,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对执法工作的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严格落实监督职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实现对执法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推进监察执法质效总体提升。三是通过服务彰显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经常换位思考,经常反思自省,坚持“执法+服务”相结合,做到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带着真诚开展服务,带着热情开展服务,坚持公益服务、廉洁服务,全体党员在法制服务工作中从未出现违反群众纪律、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树立起矿山监察法治工作者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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