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局始终坚定“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的政治信仰,持续打造“党旗红·生态绿”党建品牌,锚定“生态兴安”建设、不断巩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成果、加快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的目标,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统筹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
坚持党建引领与发展目标相融合,下好“一盘棋”。坚持方向同步。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把关定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与为民服务一体谋划,把加强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发挥党员带头作用与凝心聚力抓争先进位等同步纳入工作计划。坚持思想同步。扎实开展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走向新高度。坚持责任同步。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党组会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商会议上,研究解决短板问题,加强改进落实措施,班子成员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坚持组织建设与履职发展相融合,凝聚“一股劲”。强化组织设置。打造党建与业务“双融合”,科室负责人监督做好负责领域党建工作,管理好科室党员,将党建工作有力嵌入到履职架构,压紧压实“一岗双责”。强化队伍建设。通过开展集体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读书班、业务大讲堂等,用好用活红色资源及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增强“抓业务必抓党务、讲工作必讲党建”的政治自觉。强化示范引领。领导班子每月听取各相关部门的重点工作汇报,统筹推进重点难点工作;推行工作日志上报机制,以工作完成质量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典型,激励党员争先创优、担当作为。
坚持党的领导与生态环境相融合,画好“同心圆”。提高治理效率。把党的领导有机融入内部治理,制定水生态环境日常管理、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等制度10余项,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有效机制;邀请职工代表参加党组会、局务会,拓宽干部职工参与基层治理渠道,推进完善党组决策、民主监督相结合的科学决策机制。向上对接增效。先后2次邀请生态环境部政研中心战略合作部主任张强赴大兴安岭地区,对接编制大兴安岭地区美丽中国先行区规划、塔河县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地的合作事宜;提前谋划美丽城市建设工作;生态环境部给予全国31个城市通报表扬,黑龙江省仅大兴安岭地区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