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6年第十次集体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扎实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推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定,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春福主持集体学习,中心组成员分别围绕学习主题,结合个人学习和分管工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刻把握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服务保障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刻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正确把握“四对关系”,以严格公正司法服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刻把握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基本经验,坚持依法服务保障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要全面履职担当,服务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行稳致远。要坚决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与边疆安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犯罪,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服务保障民族地区共同繁荣发展,立足职能服务兴边富民行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我省民族地区更好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案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要抓实固本强基,提升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提升政治能力,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守好意识形态阵地,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升专业能力,进一步健全人才储备、培养、实践锻炼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题实训,着力培育一批既精通法律业务,又熟悉民族政策、善于研判民族领域风险的复合型人才;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磅礴精神力量。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其他院领导,直属中院主要负责同志和院机关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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