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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群众公共文化活动服务品牌

来源:省文旅厅艺术研究院 王敬东 时间:2019-10-10 16:35:04 责任编辑:政策研究

当前,我省的群众文化活动如火如荼,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形式新颖多样。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越来越多,需要更丰富、更优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这对我省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各级政府。县域公共文化服务主要由文化行政部门主导,依托当地文博单位和专业文化艺术团体组织实施。主要形式包括:书法绘画、合唱舞蹈、秧歌模特表演等。但从目前来看,仍然存在自发性群众文化活动缺乏专业指导和培训,文娱活动缺乏场地,公共文化服务形式单一、质量不高等问题。如何在现有条件下提升城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能力,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问题值得研究和解决。结合我省实际,借鉴其他省份经验,我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应该向以下几个方面拓展。

一是推动公共文化流动服务。开展公共文化流动服务,有利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与固定设施服务、数字服务的互相补充,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对改善文化民生,更好地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公共文化流动服务,主要为满足固定文化设施难以企及的地方和人群的公共文化需求而开展的流动性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流动服务载体可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各级博物馆、数字文化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相对于固定公共文化设施和人员提供的文化服务而言,公共文化流动服务的特点具有机动灵活、简便易行、便捷高效的特点。在内容和形式上丰富多样,接地气,贴近百姓生活;在资源方面较为丰富,方便整合,互通互补,更具主动性和亲和力。同时,流动服务方式也搭建了公共文化部门之间、公共文化单位与民间文化组织之间的沟通桥梁。

二是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品牌。发展“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依托互联网技术打破公共文化服务的时间、地域限制,打通数字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实现掌上文化服务。推出网上课堂、网上书城、活动预约等栏目,让百姓随时享受优质丰富的文化服务。探索形成公共文化服务演出、讲座、展览、阅读等主打活动品牌,通过品牌活动以点带面,调动各地区积极性和创作力,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建设地区性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大众品牌和特殊群体品牌。发挥我省现有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品牌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将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同提升基层群众文化服务能力有机结合,将推进社会群众文化团体建设与培养基层公共文化活动骨干人才相结合。

三是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可采用设立专项资金、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服务外包、委托管理、补偿奖励和补助津贴等形式,鼓励政府机关和文化事业单位以外的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发展。可探索将社会艺术教育机构的师资和场地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定相应引导和扶持政策,形成有效合理的运行机制,达到改善师资和活动场地供需矛盾的效果。

四是推进向社会购买服务。当前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多样,例如舞蹈、书法、广场舞、演出类等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均适合向社会购买。在明确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方式、购买数量、补助标准、保障措施等一系列问题后,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成为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数量和质量的优选路径。

五是倡导文化志愿服务。过去,全省已经建立了一只规模大、能力强、素质高的文化志愿服务队伍,也涌现出一批活跃在基层单位的文化服务名人,他们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要结合创新服务方式和品牌建设工作,加强对文化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在壮大队伍的同时努力提升素质和能力,切实发挥文化志愿者的示范和带头作用,扩大服务受众面,提高服务水平。(黑龙江日报2019年8月16日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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