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是第八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以“守规则除隐患 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中小学校园宣传活动。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哈尔滨市在当天揭牌启用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儿童交通安全体验区,组织首批来自解放小学的学生们在当天的受邀参观体验中,被闯红灯体验、乘车体验、步行体验、骑行体验等各类体验项目所吸引,在各设备前多次排队体验。每当有体验的学生因出现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被警示时,就会惹来其他同学一致的批评教导,这种新颖形式让学生们在乐趣体验时也收获了满满的安全知识,培养了安全出行的理念。齐齐哈尔市以“小手拉大手 安全伴我行”为主题的在龙沙小学主会场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通过女警宣传团成员与同学们互动做游戏的方式,让同学体验汽车盲区,以及如何正确系安全带和上下车,使同学们日常上学、放学乘车时又多了一份安全保障。她们还为同学们赠送了交通安全宣传单,通过孩子们把所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讲给爸爸妈妈和身边人,让更多的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绥化、伊春、大兴安岭、黑河、七台河等地采取不同形式走进中小学校园开展宣传活动。鹤岗市走进第三小学、双鸭山市走进光明小学,民警利用制作的PPT课件,引用典型事故案例,为同学们讲解“一慢、二看、三通过”,在道路上不追逐打闹,拒绝乘坐超员车和农用车,按灯停行、走斑马线等文明交通知识,引导同学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做一名遵章守纪的小公民。
二、搞好校园周边防护。垦区为确保校园周边道路畅通,保障学校师生平安出行,积极筑牢“护学岗”,建立校园交通安全“防护墙”。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期,加派路面巡逻执勤警力,加强巡逻管控力度,确保师生安全。同时,民警充分利用“护学岗”有利契机,积极向在校师生及接送学生家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讲解交通安全常识,热情解答群众疑难问题,并提醒途经的行人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师生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全力保障学校师生平安出行。青冈县对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保工作坚持常抓不懈,按照定人、定岗、定责、定时的要求,做到“护学”与学生上学、放学同步,执勤民警、辅警每天在学生上、放学时间,提前到辖区各学校,划定接送车辆即停即走时段和区域,放置临时停车标志标牌,引导车流与人流间隔通行,确保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段,接送车辆即停即走。
三、加强校车安全检查。各地交警部门认真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安全带、逃生锤、逃生门、警示牌等安全设施器材是否齐备有效。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将被禁止从事校车运营活动。召开校车企业负责人座谈会、校车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会,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对校车交通安全工作提出要求,资质不全、长期不参加安全学习及未通过审验的,坚决不准从事校车运营运输工作。同时要求驾驶人不得发生超速超员,开车接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校园周边停车时,要遵章守法,不双排停放,避免造成交通拥堵。现场还对部分校车进行了安全检查,面向企业代表和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讲。 此次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校车驾驶员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防护知识和能力,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
(黑龙江省公安厅关工委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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