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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省直机关2020年发展对象培训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6-01 12:15:35 责任编辑:基层建设

中、省直各部门机关党委: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实际,省直机关工委决定举办2020年中省直机关发展对象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积极分子培养时间一年以上,已列为本年发展对象人员。具体人员名单以20204月各部门向省直机关工委备案的《2020年发展对象培训人员名单》为准,不得随意更换调整。

二、培训时间

中省直各部门机关党委自行安排拟定,最迟于2020617日前完成培训和结业考试。

三、培训方法步骤

64- 5日,各部门机关党委派人到省委4号楼一楼大厅领取培训材料。培训材料包括培训教材(《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视频光盘(2020年入党积极分子暨发展对象培训视频教材)和结业考试试卷。发展对象需要分两个阶段,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4学时的学习内容。

第一阶段18学时:68-12日,由各部门机关党委或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自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发展对象学习视频光盘内容。

第二阶段6学时:615日前,发展对象登陆共产党员网先进典型专栏,下载观看《榜样4》和《战“疫”一线党旗红》等宣传片,结合影片内容和自身实际,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心得体会。

四、考核方式

1.发展对象将心得体会提交各部门机关党委或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审阅留存。

2.各部门机关党委在618-19日,将试卷返还至省直机关工委统一批阅。同时按照发展对象参训人数,将培训合格证(附件1)中姓名、单位、列为发展对象时间、机关党委盖章四栏内容填写完整打印,一并报送。

试卷成绩70分以上,心得体会审阅合格者,即完成本次发展对象培训,省直机关工委在培训合格证培训是否合格栏盖章

五、相关要求

各部门机关党委要对发展对象的学习进度和学习质量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实效,未经允许不得对培训材料进行复制、翻刻和传播。采取网络培训方式的,要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加强网络风险防范,不得通过网络发布与课程学习无关的信息或广告,严禁利用网络发表不当言论或传播不良视频、音频材料;采取线下培训方式的,要积极做好疫情防控举措,对培训环境进行定期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保持个人安全距离。

 


                            省直机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处

                                       20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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