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于振武深入纪检监察室办案点调研指导工作,对办案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座谈了解情况,提出工作要求。于振武同志对纪检监察室的硬件设施建设、办案成效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立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新形势新任务,对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要严把办案安全关口。持续规范办案区的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办案安全底线意识,加强谈话前、谈话中和谈话后的管理。要注重体现组织的关怀,谈话过程中让被谈话人感受到温暖温馨。要对办案使用的相关设备和涉案材料严格管理,确保涉案信息保管传递过程不出纰漏。
二是要严守纪律底线红线。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注重廉洁自律,也要严守保密纪律。通过学习最近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违纪违法相关案例,抓好办案人员警示教育,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情况登记备案制度,牢牢守住“底线”,坚决不踩“红线”,远离违纪违法“高压线”,自觉遵守办案纪律。
三是要切实增强法治理念。结合当前学习贯彻《民法典》,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带头强化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做遵守和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自觉按照《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和要求,在执纪审查执法调查工作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四是要严格抓好自身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常委、省纪委监委书记张巍在派驻(出)机构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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