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党对全省性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的领导,促进全省性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全省性脱钩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简称协会商会)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决策部署,围绕“抓覆盖、打基础、有作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统筹推进、分类指导的工作方法,不断增强协会商会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协会商会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
2.目标要求。加强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着力破解组织体系不够健全、组织覆盖不够全面、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工作保障不够到位等问题,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自身建设明显增强,政治功能有效发挥,协会商会党建工作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二、明确各级党组织的基本职责
3.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委。党的关系隶属于省直机关工委,由省直机关工委领导和管理,接受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业务指导。主要职责是接收协会商会党组织和党员的组织关系,指导开展党建工作。
4.行业联合党委。由行业相近、业务相关的协会商会党支部组成,党的关系直接隶属于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委。主要职责是直接管理所属协会商会党支部的党建工作。
5.协会商会党组织。协会商会党支部(党委、党总支)是党在协会商会中的战斗堡垒,由协会商会专、兼职工作人员中的党员组成。基本职责是: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领导本协会商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不在协会商会的“功能性”党支部,履行学习教育、开展党支部活动的功能。
三、健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6.健全管理体制。在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统筹指导下,省直机关工委建立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委统一管理、行业联合党委直接管理、协会商会党支部(党委、党总支)具体落实的党建工作三级管理体制。
7.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有关问题;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及时沟通情况,掌握动态信息,运用基层经验指导推动工作;建立直接联系机制,省直机关工委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部直接联系一批规模较大、人员较多、影响力较强的协会商会党组织,面对面、点对点探索符合协会商会特点的党建工作规律,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8.理顺党组织和党员隶属关系。列入脱钩范围的协会商会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原业务主管单位移交至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委,已经实行属地管理的,隶属关系可保持不变。协会商会专职工作人员党员,可将其正式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协会商会党组织;兼职工作人员党员,党组织关系可保持不变。
四、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9.推进党的组织有效覆盖。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专、兼职工作人员中凡有3人以上正式党员的协会商会,都要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组织;党员不足3人的,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
10.拓展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没有党员或暂不具备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协会商会,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党建工作。同时,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做好联系职工群众、培养推荐入党对象等工作。
五、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11.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委书记由省直机关工委选派;行业联合党委书记可由牵头组建的规模较大的协会商会党组织书记担任,对规模较大、直接管理党支部较多的行业联合党委,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委可选派专职副书记;协会商会党支部(党委、党总支)书记一般从协会商会内部产生,坚持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提倡由党员负责人担任,协会商会负责人不是党员的,可从管理层中选拔,协会商会中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提请上级党组织选派。
12.打造过硬党务工作者队伍。适应加强协会商会党建工作需要,坚持专兼职结合,多渠道、多样化选用,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需要的党务工作者队伍。行业联合党委应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可由直接管理的协会商会党支部轮流选派党员到行业联合党委兼职做党的工作。协会商会党组织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党务工作者。
13.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坚持个人志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按照注重质量、人岗相宜原则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年轻干部和协会商会党员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发挥组织宣传、联系服务、协调指导作用。省直机关工委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部要加强跟踪管理,为其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14.加强教育培训。将协会商会党务工作者纳入基层党务干部培训范围,新任党组织书记要在半年内完成任职培训,新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党务工作者要在完成任前培训后上岗。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网络培训。
15.强化管理和激励。协会商会党组织书记每年应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对履行职责不到位、不胜任工作的要及时调整。将协会商会党务工作者纳入各级党组织评选表彰范围。
六、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6.科学设置党组织。按照合规、务实、管用原则,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运行高效、调整及时。着力解决协会商会党组织设置不科学、不合理,党组织成立、调整、撤销不及时,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17.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定期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防止组织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
18.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引导党员树立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为党员排忧解难,寓教育于服务之中,体现党组织温暖。
七、加强组织领导
19.落实领导责任。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委承担协会商会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每年要至少专题研究1次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协会商会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分类指导和工作落实,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党建工作。协会商会党组织书记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基层党建主体责任,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做1次党建工作述职,按《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要求,遇有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推行协会商会党员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鼓励把党建工作有关内容写入协会商会章程。
20.加强典型引领。总结推广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先进经验,培育宣传协会商会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使协会商会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广大党员工作有标准、学习有榜样、发展有目标。
21.强化服务保障。建立多渠道筹措、多元化投入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协会商会应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按有关规定据实在税前扣除,协会商会党员上缴的党费全额返还。上级党组织可通过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工作开展好的协会商会党组织给予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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