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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性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5-24 15:21:58 责任编辑:协会商会

省社组党发〔2021〕3号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全省性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指导,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关部署,结合全省性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动员全党全国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通过学习教育,激励和动员全省性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广大党员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实现我省“十四五”良好开局贡献行业协会商会的智慧和力量。

二、学习范围

全省性脱钩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简称协会商会)党员全体参加。其中,党员个人组织关系在协会商会党组织的党员,全程参加由协会商会党组织开展的学习教育;党员个人组织关系不在协会商会党组织的党员,应以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学习为主,由所在党支部向协会商会党组织提交情况说明,党员本人应及时向协会商会党组织报告个人学习开展情况,并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要求,参加由协会商会党组织开展的相关学习教育。已经实行属地管理的协会商会党组织纳入属地党组织学习教育范围,确保做到党员全覆盖。

三、学习内容和方式

结合协会商会党组织特点和党员队伍实际,落实学习内容,创新学习载体,突出“五学”方式,确保学习效果。

(一)划分阶段持续学。党史学习教育贯穿2021年全年,共分两个阶段。一是从启动实施到庆祝大会(2021年2-6月)。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学习党史为重点,深入了解党的百年奋斗史,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二是从庆祝大会到总结大会(2021年7-12月)。要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以此为指导不断深化对党的历史的系统把握,明确继承传统、立足当前、开创未来的实践要求。

(二)明确重点内容自主学。党员要结合实际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开展“每周1小时”学习活动,合理安排时间进行自学,重点深入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指定学习材料。同时,学习用好《中国共产党的1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历史(第一、二卷)》《新时代黑龙江“四大精神”学习读本》等重要参考材料。

(三)依托党组织活动集中学。每月第1周为集体学习周,协会商会党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选择其中1天作为集体学习日,由党组织负责人主持集体学习。每次确定1名领学人员,围绕学习主题进行领读、解读,其他同志围绕主题进行讨论发言,党支部(党委、党总支)委员年内至少领学1次。对党员人数较少、比较分散的党支部、联合党支部和未建立党支部的协会商会中的党员,行业协会联合党委要把党员集中起来开展学习教育。

(四)发挥典型引领带动学。开展“学典型、学榜样”行动,培养选树协会商会优秀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典型,加强宣传,引导协会商会广大党员向身边优秀党员、员工学习,对标先进、争当先进,凝聚推动发展正能量。

(五)运用网络平台在线学。用好“学习强国”党史频道、共产党员网“党史百年天天读”等线上学习内容,运用协会商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开展在线学习,增强学习教育的实效性。

三、学习安排和措施

(一)启动实施。根据省委部署以及《2021年全省性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全省性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2021年度学习教育安排》要求,迅速启动学习教育。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省性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各行业协会商会联合党委和党支部(党委、党总支)要结合本协会商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二)指导推动。召开全省性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部署会,明确学习内容、方法步骤、落实措施和工作要求。成立全省性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学习教育期间,采取实地调研、座谈访谈、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对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推动。各行业协会商会联合党委要按照要求指导所属协会商会开展学习教育。

(三)落实“五个一”措施。一是开展一次学习交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围绕学习内容,交流学习心得,畅谈学习体会。二是讲好一次党课。党组织书记要结合学习体会,围绕提升协会商会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发挥党建优势促进协会商会健康发展等内容,讲1次专题党课。三是开展一次“党旗在岗位上高高飘扬”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参观省党史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庆祝建党100周年黑龙江省革命文物文献图片专题展等场馆,开展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入党志愿书等活动,教育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开展一次“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影响和制约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组织党员发挥自身技术技能优势和专业特长,为党员、群众和所服务的会员单位办1-2件实事。五是开好一次组织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结束前,各党支部要以党史为镜鉴,以革命英雄为榜样,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查摆差距不足,开展党性分析,进一步激发肩负新使命、奋进新征程的强大动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本职、攻坚克难的行动自觉。

(四)参加庆祝活动。组织协会商会党员参加“庆祝建党100周年·建功龙江十四五”系列活动。组织收听收看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积极参与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以“颂歌献给党·启航新征程”为主题的“学唱歌曲歌唱党”、“万人同唱一首歌”等系列活动。

(五)总结学习成果。党史学习教育结束时,召开总结大会,系统梳理党史学习教育经验做法,全面总结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将党建引领协会商会健康发展“开新局、谱新篇”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志,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效果。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省性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谋划和指导协会商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直机关工委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按照要求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省委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的联络沟通,搞好工作对接,积极协调落实各项要求。各行业协会商会联合党委和党支部(党委、党总支)也要结合实际成立领导小组,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五、具体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协会商会各级党组织承担党史学习教育主体责任,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准确把握“规定动作”,精心谋划“特色动作”,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接地气、有声势、见实效。协会商会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带头学、亲自抓。协会商会广大党员要全身心投入,静下心来学,确保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督导检查,传导责任压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落实落地、走深走实。

(二)把握正确导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牢牢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和主线,以两个历史决议等中央文件精神为依据,正确认识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重要会议等,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坚决抵制歪曲和丑化党的历史的错误倾向,强化舆情引导和应对,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三)注重统筹推进。要把党史学习教育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结合起来,与落实“十四五”开局之年各项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推动协会商会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协会商会自身建设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结合起来。要把协会商会党组织和党员在学习教育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奋斗精神,转化为立足岗位、担当使命、服务龙江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以良好精神风貌和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依托“龙江机关党建网”、《龙江机关党建》刊物等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要做好信息报送和工作交流,及时反映学习教育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各协会商会党组织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利用展板、电子屏、阅览室、活动室等开展宣传,为学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强典型引领。省直机关工委将把党史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先优评选的重要依据,通过调查研究、日常指导和重点推进等方式,在学习教育期间,发现、培养、选树协会商会党组织和党员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身边榜样教育身边党员、以身边事感染身边人,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使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广大党员发展有方向、工作有标准、学习有榜样、赶超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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