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工协党发〔2022〕2号
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群”微信群管理的通知
各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
为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群”微信群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巡视反馈意见要求,严肃信息发布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筑牢意识形态阵地,依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内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微信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由省直机关工委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部负责建立、维护和日常管理,各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和党员要自觉遵守微信群管理规定。
2.微信群设置管理员,由省直机关工委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部有关同志担任,负责群活动的监督、违规处理;负责督办、监管群内发布信息,如发现不良信息,有权删除、更正、引导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负责群成员管理,包括审核人员入群、规范群成员命名等操作。
3.群成员原则上由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建工作指导员组成,每个行业协会商会需要有1人在群内接收工作通知,未经工作群管理员批准,任何人不得邀请他人入群。
4.群内实行实名制,群昵称统一改为“行业协会商会名称+本人姓名”。群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退群的,应主动与群管理员联系做好备注,并确定1名本协会商会其他同志补充入群,做好党建信息接收传递工作。
5.微信群主要用于发布党建工作信息,可转发的内容包括: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国家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指示及重要讲话精神等。凡涉及工作请示、汇报、指示、命令等涉密内容,应严格按照保密相关制度流程执行。
6.每位群成员严禁发布违反党纪国法,与国家政策相悖的信息内容;严禁发布生活信息、商业广告,以及未经核实的信息;严禁发布色情、赌博、病毒链接及其他有害信息;严禁发布涉及他人隐私信息。一经发现上述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7.每位群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密规定,严禁转发推送涉密或与工作无关的信息。确有必要需发布信息时,需经群管理员审核后发布。群公告没有要求“收到请回复”时,群成员认真查看通知即可,不用回复“收到”。
中共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部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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