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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省直机关处级以下干部教育培训的意见

来源:教育培训处 时间:2022-11-30 16:06:53 责任编辑:教育培训处

为加强省直机关处级以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依据《2018-2022年黑龙江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省直机关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着力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保证。

2. 主要目标。以提升省直机关处级以下干部能力素质为目标,贯彻落实省直机关“能力建设提升年”要求,强化理论学习,抓实业务学习,全面提高干部的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推动干部能力素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省直机关干部队伍,提升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投身现代化新龙江建设。

3. 重要指标。省直机关处级以下干部必须按要求进行培训,落实培训学时,完成培训内容,达到培训目标。在完成上级调训基础上,各部门积极开展自主培训,处级干部5年内参加上级调训和本级培训累计不少于3个月或者550学时,科级以下干部每年参加各级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                                                  

二、 培训对象

1. 省直机关处级以下干部。包括正、副处级领导干部,一至四级调研员,一至四级主任科员,一二级科员。

2. 省直机关党务干部。包括各部门机关党委专职党务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

三、培训内容

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及对本部门本领域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

2. 党的基本理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原原本本学习和研读经典著作,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增强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

3. 党史教育和党性教育。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立足实际、守正创新,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与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加强理想信念、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宗旨和优良传统、世情国情党情及龙江“四大精神”,加强政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育和赓续共产党人的精神血脉,传承红色基因、筑牢信仰之基、践行初心使命。

4. 专业化能力培训。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龙江“十个新突破”、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开展专题培训,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素养、培育专业精神。党务干部教育培训以培养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重点开展党建工作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党建实务、工作方法等内容培训,培育和树立新时代党务工作理念,提高新时代党务干部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5. 新知识培训。及时组织开展新形势新任务、新颁布法律法规、新科学技术、新理念新知识新技能等内容学习培训,着力培养又博又专、知识全面的复合型干部。

四、分级培训

1. 省直机关处级以下干部培训。省直机关工委以副处级领导干部为主体组织集中培训,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创新理论、党史教育、党性教育和相关知识学习,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重行重效,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到底到位,增强政治修养、提高政治能力、激励担当作为。每年举办副处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培训400人左右。每年举办处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干部专题培训班,培训100人左右。

省直各部门每年列出培训计划,对本单位处级以下干部认真组织开展培训。

2. 省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省直机关工委每年对省直部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培训时间3-5天。以党建工作法规条例、规章制度为重点,突出机关党建专责专职能力研究,着力提高专职副书记队伍研究谋划、组织实施、推进落实机关党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适时举办其他专职党务干部培训班,以党务工作实务为培训重点,提高专职党务干部具体业务工作的能力素质。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举办示范培训班,提高党支部书记领导支部开展工作的能力。

省直各部门负责所属党支部书记全覆盖培训,结合年度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学习党建法规和业务知识,每年组织党支部书记开展集中培训,提高支部书记抓工作落实的能力。新任党支部书记6个月内由机关党委组织进行任职培训。

五、 有关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部门整体工作规划,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认真推进、增强实效。省直机关工委指导、规划、检查省直机关处级以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班次教育培训,督促省直各部门开展干部教育培训。

2. 落实培训责任。各部门党组(党委)严格落实干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做到重要内容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支持、指导、督促抓好、抓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人事)部门履行主责职能,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研究谋划和推进落实,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调训,确保本级教育培训工作组织严密、秩序正规、科学高效。

3. 创新培训方式。结合培训内容要求和干部特点,积极拓展和优化干部教育培训载体,创新培训方式。鼓励和支持干部运用网络培训、专题讲座、青年理论小组学习、交流互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把个人自学和组织培训、线下学习和线上教育、系统学习和专题研讨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业务大讲堂”、“每季一考”等活动,增强教育培训的灵活性和实效性。

4. 确保培训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知行合一。注重加强干部实践锻炼,引导干部把培训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开展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增强干部在实干中提升专业素养,在一线历练中培育专业作风,在实战中增强斗争本领,全面提高党员干部运用理论法规和业务知识指导实践、推动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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