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longjiangdangjian@163.com

站内搜索:

中省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制度

来源:省直机关工委教育培训处 时间:2023-01-04 16:55:01 责任编辑:教育培训处

为全面提升中省直机关党务干部能力素质,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实现党务干部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党内法规,结合中省直机关实际,制定中省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制度。

一、目标原则

(一)目标

以提升中省直机关党务干部能力素质为目标,重点围绕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打造“模范班”、“示范班”,推动机关党务干部能力素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培养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切实提高开展党务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党务干部队伍,为提高中省直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提供坚强保证。

(二)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为遵循,坚持政治引领,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党务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管党治党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根据岗位需求,突出重点、分类施教,着重解决党务干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做好党务工作的能力。

坚持统筹安排,分工协作。培训工作由省直机关工委和中省直各部门机关党委共同实施,加强统筹,整合资源,落实责任,形成党务干部教育培训的工作合力。

二、培训对象及要求

按照“三类培训(培训中省直部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其他专兼职党务干部),两级负责(省直机关工委负责、各部门机关党委负责)”的原则,分类分级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一)中省直部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省直机关工委对中省直部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也要参加本部门机关党委的培训,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

(二)中省直部门党支部书记

省直机关工委负责中省直部门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每年举办1—2期示范培训班;在省直机关工委示范培训的基础上,其他没有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示范培训的党支部书记,由各部门机关党委负责全覆盖培训,并确保新任党支部书记在任职6个月内参加培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

(三)中省直部门其他专兼职党务干部

中省直部门其他专兼职党务干部,由各部门机关党委负责培训,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

三、培训内容

培训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加强理论武装、增强党性修养,全面落实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基本任务,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重点内容包括:

(一)党的基本理论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加强党的创新理论、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教育培训,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世情国情党情等教育培训,加强党史、新中国史,党的优良传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等教育培训。培训内容要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本部门本领域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并融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

(二)机关党建工作实务

党务干部培训的重点是机关党建工作实务。在业务知识培训上,重点开展机关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主要工作方法,党风廉政建设、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等内容的培训。在典型经验培训上,重点开展新时代党务工作先进理念、机关党的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交流等内容的培训。加强案例培训,选好用好各条战线各个领域的鲜活案例。开展典型教育,引导党务干部学习重大先进典型和身边榜样。

四、培训标准

通过教育培训,引导中省直部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其他专兼职党务干部达到以下标准:

(一)中省直部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充分理解掌握上级关于机关党的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能够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指导基层党组织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抓好党员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监督。不断提高对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谋划、组织部署、推进落实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二)中省直部门党支部书记

熟练掌握党支部换届选举、党员发展、党员处分等工作程序,高质量高标准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安排部署、执行落实、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党员、党务业务一体化推进的能力素质。

(三)中省直部门其他专兼职党务干部

熟练掌握基层组织建设、“三会一课”开展、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等内容,能够协助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好机关党建工作,提高做好机关党建的指导、管理、服务、监督等日常党务工作的能力素质。

五、培训方式

采取省直机关工委集中培训和中省直部门自主培训相结合、自主学习和集中学习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岗位锻炼相结合等方式,提高党务干部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坚持集中培训与经常性学习教育并重,通过以会代训、工作交流、理论研讨等多种方式,推进党务干部培训常态化制度化。

(一)省直机关工委集中培训

省直机关工委负责中省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集中培训的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培训内容及人员、协调配置班次、选配师资力量、做好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部门自主培训

中省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党务干部培训工作,积极配合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集中培训,避免多头调训、重复培训和长期不训等问题,重点开展好部门自主培训。各部门要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内容,并与省直机关工委培训统筹安排,分层分类重点开展党支部书记、其他专兼职党务干部培训。要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采取领导带头领学辅导、专家学者授课、视频录像选学等形式,保证培训实效。各部门每年要列出党务干部自主学习内容,采取推荐学习书目、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学习交流、学习成果考核等多种方式,督促引导党务干部立足岗位加强自主学习,提升综合能力素质。

六、组织领导

(一)明确培训任务,落实培训责任。省直机关工委负责中省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工作的总体规划,加强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根据需要每年对培训工作作出部署,将各部门党务干部培训情况列为党建考核重要评分内容,并进行考核检查。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党务干部培训工作,纳入部门党建整体部署和工作规划,履行好主体责任,积极配合省直机关工委组织培训,开展好党务干部自主学习和培训,建立培训台账,明确培训时长、方式等事项,完成培训任务。

(二)严肃学习纪律,强化培训管理。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严肃学习培训纪律,弘扬勤奋好学、严格自律的学风。省直机关工委集中培训建立考勤公示制度,强化课堂管理,将学员出勤、请假、迟到情况进行通报。学员参加集中培训要遵守纪律、严格要求、认真参训,讲规矩、守纪律,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质量。省直机关工委集中培训和各部门自主培训要加强组织管理,可采取“大班教学、小班管理”等模式。进一步增强学员的仪式感和参与感,可采取激情教学、收旗仪式等形式唤醒红色记忆,增强党务干部的荣誉感使命感。省直机关工委集中培训将建立学员档案、颁发培训证书,建立培训考核反馈机制,向学员派出部门进行学习情况反馈。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省直机关工委集中培训的调训和组织工作。各部门自主培训要结合新时代特点,不断创新和改进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版权声明】凡来源中注明“龙江机关党建”的文章,均为本网独家稿件,版权归龙江机关党建所有。

主办单位:中共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技术支持: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省全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0451-87589289

回到顶部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