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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党支部运用“三个严实”工作法 推动经侦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党支部 时间:2023-09-07 09:51:21 责任编辑:刘晓旭 麻静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党支部锚定“四强”目标、落实“六规范”标准,狠抓三项建设、打造三型党支部,使党建与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用高质量党建引领经侦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严实抓好政治建设,打造“忠诚型”党支部

始终把政治性作为第一属性,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充分发挥政治统领作用。一是学考结合“强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时重要训词精神,结合“基本业务+”考试,把政治理论纳入测试范围,跟进题库完善,通过每季一考、张榜排名,提升民警政治理论水平和指导实践能力,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二是创新载体“做实功”。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把每周二、周五下午固定为集中学习时间,列出140余项必学内容,建立领学、自学、观摩、研讨“四维”教育形式和分管厅长、支委委员、副总队长、支队长、民警领学的“五层”讲学模式。2020年以来开展“四维”“五层”集中学习200余次。推出“互联网+党建”新模式,立足“指尖上的教育”“掌心中的宣传”,发布教育资料180余篇,组织自学230次。三是渲染氛围“凝共识”。打造经侦文化墙、改造走廊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放党员权利义务、党章党规;改建党员活动室,悬挂党旗、制度上墙、荣誉展示,实现“党员学习有场所、开展活动有阵地、相互交流有平台、党性锻炼有载体”,通过“浸润式”教育,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

二、严实支部班子责任,打造“实干型”党支部

围绕“四强”目标,制定“三份清单”,紧抓“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形成“头雁”效应和“雁阵”格局。一是明确责任清单,实现从“要我抓”向“我要抓”转变。在全厅各部门中首创成立党建工作专班,党支部书记担任专班负责人,建立支委会、党建专班、党小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细化“三级四岗”责任,班子成员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与民警谈心谈话蔚然成风,确保队伍始终正气充盈。通过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为基层经侦部门党务工作者提供学习交流平台,补足基层党务工作者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二是细化工作清单,实现党建工作由“抓住人”向“做成事”转变。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重点、月度有部署、每周有提示,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三个层面同步实施,凡是重要工作事项必上支委会集体讨论决策,真正把支部政治功能和党的意志体现在经侦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确保方向不偏移、力度不减弱、效果不打折。三是完善制度清单,实现党建工作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先后制定《内务管理规定》《优秀党小组评选细则》《全省经侦部门执法办案十个严禁》《创建学习型警队活动细则》等规范制度,使支部“建有标尺、抓有方向、评有依据”,将日常督导检查和年终述职评议结合起来,形成“月督促、季抽查、半年巡查、年度考核、不定期通报”工作机制,用“四个体系”建设,压实落靠党建工作责任。

三、严实党建业务融合,打造“攻坚型”党支部

始终坚持“一手抓政治,一手抓业务,总体抓提升、求突破”,把党建工作聚焦中心任务,实现党建与队建、业务深度融合。一是“党建+先锋”强化作用。佩戴党徽明身份、重温誓词忆初心、爱国教育担使命,通过丰富多彩的党日活动,不断增强民警的归属感、荣誉感、责任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委委员和党小组长带头“上火线”“打冲锋”,全体党员纷纷递交决心书、请战书,成为了抗“疫”前线的一道亮丽风景。近年来,先后涌现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二是“党建+业务”提升质效。坚持“党建好不好,标准说了算;党建强不强,业绩拿来看”的理念,把党支部工作目标与总队发展目标、党员要求与岗位职责“双结合”,确保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在“围绕大局干公安”中,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严打经济犯罪作为维护经济安全的主要手段,特别是指挥破获建国以来单案收缴假币最高的伪造货币案,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组织开展涉众型经济犯罪积案攻坚三年行动,清结一大批涉众型经济犯罪积案,把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使命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党建+服务”解决难题。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之事入手,把党的根本宗旨体现在具体行动上,帮助集贤某银行贷款被骗案中40名被冒名贷款群众解除征信黑名单;指导绥化市公安局,将因绥化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经济犯罪被公安机关扣押的企业印章返还涉事企业,在三方监管下,协调解决300余名购房人产权办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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