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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饶河县直机关工委党建引领法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双鸭山市直机关工委 时间:2024-05-10 16:16:44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直机关工委

法徽闪耀映初心 党旗高擎担使命

——双鸭山市饶河县直机关工委党建引领法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以来,双鸭山市饶河县人民法院机关党总支在县直机关工委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强化政治建设,聚力司法为民,扎实开展机关党建“三转一增”工程,着力打造“党旗耀天平 法槌护公正”党建品牌,把党的建设贯穿到法院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实现党建与审执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同频共振。

强化政治历练,推动观念大更新。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确保把讲政治贯穿法院工作始终。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重要决策部署,坚决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汇报、向人大报告、向中院述职等6次,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深化对党忠诚教育,由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组织全院党员学习《榜样的力量》和第九届市级道德模范事迹、收看《师帅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等专题节目20余次,激励全院党员以身边榜样为标杆,切实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二是深化理论武装。建立党员领导干部领学、党总支督学、党支部研学、党员自学“四学联动”机制,引导党员干部以学铸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运用“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组织党员收看“牢记嘱托 全面振兴”等系列党课。开展“迎七一”红色教育系列活动,开展“颂党恩”红色经典主题诵读、大合唱、新党员宣誓等。2023年以来,共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1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党支部“三会一课”政治理论学习30次,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13次,开展红色现场感悟学活动7次,组织线上学习30余次。三是强化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班子成员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把“一岗双责”落实到位。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的开展,制定党员个人学习计划33份,采取新旧条例对照、对比学习方式,逐章逐条研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跟进学习中央和省级权威网站、党报党刊等解读文章;党总支和党支部书记讲专题纪律党课3次,组织实地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次,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10次、谈心谈话8次;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确保司法廉洁公正,努力锻造新时代法院铁军。

强化思想淬炼,推动思想大解放。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不断优化创新工作举措,推动司法为民取得新成效。一是开展发展思维突破行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改革创新发展、能力作风提升等方面,共开展解放思想研讨20余次,撰写剖析材料54篇、心得体会270余篇,推动干警思想再解放。通过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载体,深入查找司法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对照检查材料20余篇、研讨发言34篇。主动借鉴先进地区成功案例的先进经验和制度创新成果,凝聚全院党员干部的集体智慧,积极优化和创新司法服务举措,始终“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扎实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坚持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助力“四基地一窗口”发展战略和“十大工程”实施,围绕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司法效益的共赢;围绕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妥善审理涉“三农”领域传统及新业态纠纷,夯实现代化农业基础。二是优化创新诉讼服务举措。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提高诉讼服务质效,依托数字法院建设,运用好网上立案、12368热线、诉讼小秘书、执行一证通、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线上平台和功能的应用,建立党员先锋岗6个,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民事一审网上立案1662件;受理诉前调解案件2075件,调解成功率99.27%;12368诉讼服务热线、诉讼小秘书接通率100%;不断提升一网通办水平,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子送达等方式,提供诉讼服务2000余次。畅通执行快速通道,依法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建立案件台账,实施动态化管理。截至目前,首次执行和恢复执行案件收案27件,执结25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步开展“雷霆2024”启动仪式和攻坚执行,向公安机关移送4件涉嫌构成拒执犯罪案件,涉及当事人4人,严格规范公正适用失信惩戒制度,宽限放缓失信惩戒82人次,屏蔽失信被执行人59人、失信企业6家,持续用好信用修复模式。三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构建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一个格局”,利用饶河县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云平台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两个平台”,达到矛盾纠纷不发生、矛盾纠纷少发生、发生后不出乡村社区就能解决“三个效果”的“123诉源治理新模式”,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该做法形成报道《止纷于“源” 以数字化赋能诉源治理新路径》被黑龙江省法院网刊发、双鸭山政法委转发推广。今年截至目前,一审民事新收案件量同比下降2.9%;与民生相关案件中,涉众的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同比下降75.7%,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同比下降13.6%。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拓宽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共实现诉前委派调解成功2060件,司法确认134件。助力走好东北黑蜂特色产业发展之路,成立东北黑蜂保护工作维权站,法官主动走进黑蜂养殖基地,为黑蜂保护工作提供更加专业化的维权服务,该做法《以司法之力,守护边陲“甜蜜事业”》被最高院微博、人民法院报微博、平安黑龙江等多家媒体刊发。

强化实践锻炼,推动作风大转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践行“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求真务实”优良作风。一是践行为民初心。推行“主题党日+”模式,把“主题党日”与“四下基层”“立足岗位做贡献”“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有机结合,以实际行动彰显为民情怀。组织党员干部围绕立案登记、诉讼引导、庭审保障等方面开展“立足岗位做贡献”活动40余次;深入一线开展普法宣传、助企纾困、矛盾化解、防汛救灾、清冰除雪等“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30余次;34名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社区开展“双报到双服务”30余次。引导和激励党员干警在乡村振兴、诉源治理等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勇挑重担,用党员的“先锋指数”“辛苦指数”换来群众的“幸福指数”。在抗洪救灾期间,饶河法院党员干警闻“汛”而动,主动请缨、争先报名,20余名党员干警火速前往五林洞镇支援防汛工作,在这场与险情赛跑的战斗中,法院干警不畏艰险,连续6天奋战在救灾一线,加固堤坝、搬运发放物资,充分彰显了干警的政治担当和忠诚本色。二是强化法治宣传。开展法律“七进”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意识。聚焦司法公开、普法教育、开门纳谏、社情民意等工作,组织开展富有特色、形式多样的公众开放日活动14期,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代表1300余人走进法院,感受阳光司法。围绕春节、开学季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策划并发布原创稿件110余篇;组织开展30余堂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覆盖了全县多所中小学,不断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佳河法庭因地制宜,在春耕前开展了保障“农资消费者”权益法律宣传活动,护航春耕生产、保障农资安全。积极传递司法正能量,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与审执工作相关的信息、更新普法宣传内容等方面文章报道1200余条,共有4篇报道被国家级媒体刊发,31篇报道被省、市级媒体刊发。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参照上级专班架构,抽调全院党员骨干力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重新组建了解决商业纠纷和办理破产两个专班,并制定专班方案,围绕解决商业纠纷的8项重点工作任务、12项预出成果,采取有力举措,推动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审限内结案率达96.98%,民商事审理天数30.84天,同比缩短3天,基层治理单位入驻比达103.61%。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县司法局、县检察院等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等活动6次,助推专班工作高质量完成。围绕办理破产专班20项重点工作任务,推进破产案件减时间降成本,建立专门办理破产案件合议庭,提升办理破产案件专业化能力。县财政局将破产援助资金5万元拨付指定账户,为企业出清增添新动力。深入开展“百名政法干警服务‘100+’企业”和“万警进万家”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带队深入走访25家企业开展调研,征集意见建议16条,帮助企业研判经营风险,解决涉法涉诉难题,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强化专业训练,推动能力大提升。聚焦“五牢记、五融合”,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同向同行、同频共振。一是提升业务能力。推行“党建+专业培训”模式,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质效大提升”法院业务提升专题培训,邀请上级法院业务骨干讲授业务辅导课6次,挑选院内经验丰富的党员业务骨干、优秀法官,围绕审判管理、诉讼服务、审执工作实务等专题内容开展培训12次,推动干警能力素质再提升,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2名法官分别被省高院评为优秀庭审三等奖和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奖;县法院代表队荣获市中院组织的“岗位大练兵、业务大竞赛”活动三等奖,一名干警荣获最佳选手奖。加大裁判方法、类案裁判规则培训力度,坚持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和法答网平台,把开展案例研究作为提升法官司法能力的重要抓手,努力寻求案件办理的最佳方案,审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二是强化三源共治。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三源共治取得新成效。第一是深化诉源治理,坚持党委领导,推动府院联动,促进多元共治,持续落实好“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工作要求,发挥好“一村(社区)一法官”作用,有83个村屯(社区)的基层治理人员、调解员,以及18名驻联法官入驻“龙法和”云法庭调解平台,在线解决群众涉法纠纷共40余件。第二是深耕执源治理,成立“财产线索接转中心”,用好“自动履行义务服务站”,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将适合的案件引入执前督促程序,将纠纷解决由“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化。截至目前,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较同期降低71.5%,执行新收案件数同比减少43.8%,程序比较同期1.9提升为1.47,执源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第三是加强访源治理,围绕平安饶河建设,坚持减增量、保质量、去存量,做好“有信必复”工作,已办结有信必复平台案件9件,未办结0件,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共接待来访群众30次,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全力做好信访安全保障工作。三是提升审判质效。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加强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落实落细审判组织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作用,严格落实“院庭长全面阅核”和“院庭长列席合议庭评议”工作机制,院庭长阅核案件292件。推动党组织建设与审判团队建设相结合,实行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把党的管理延伸到工作末端、审判一线,坚持党员始终走在执法办案的前列。运用审判管理流程软件,对审判执行质效指标进行宏观分析和把控,对员额法官各项质效指标态势定期研判计算,努力提升工作质效,党员身份的员额法官办案数占全院的83%,切实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023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624件,结案3347件,综合结案率92.4%。其中,受理民商事案件1985件,审结1856件,结案率93.5%;受理执行案件1488件,执结1354件,执结率91%;受理刑事案件74,结案61件,结案率82.4%。各项审判质效指标稳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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