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强调“把学习宣传先进典型作为深化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同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着力锻造坚强组织、建设过硬队伍,加强和规范政治素质好、岗位履责好、作风品行好、群众评价好的“四好”党员选树工作,是新时代机关党建面临的重要课题,对于完善组织体系、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优秀的共产党员在不同时期都充分体现着党员的先进性。战争年代,主要从“冲锋在前”“轻伤不下火线”“跟我上”中认识共产党员。和平时期,主要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群众利益在前,个人利益在后”和“无私奉献”中实践先进性。今天,“四好”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必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必须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具体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治素质好。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对党忠诚,坚持真理,讲党性、顾大局、重团结,模范履行党员义务。
(二)岗位履责好。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带头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完成工作的标准高、质量高、效果好,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党员示范带动作用突出。
(三)作风品行好。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坚持党性原则,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公道正派,不以权谋私,坚持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带头移风易俗,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四)群众评价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关心群众,尊重群众,向群众学习,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对群众态度热情、文明服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敢于制止。
(一)选树“四好”党员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都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党就会很有力量,我们国家就会很有力量。202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心要放到加强教育管理、提高质量、发挥作用上来。优秀共产党员是党的肌体的最优细胞,是党的活力的最好源泉。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积极选树“四好”党员,加强新时代新征程党员队伍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选树“四好”党员是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举措。党员队伍建设是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央和国家机关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其中就要求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云南开展“云岭先锋红旗党支部”创建的标准要求是“五强五好”,其中理论学习好、队伍建设好、示范带动好、执行能力强等要求就是对党员的要求。选树“四好”党员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抓手,对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对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三)“四好”党员是“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升级版”。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明确,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按照 “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四讲四有”“四个合格”是对广大党员的基本和普遍要求。各级党组织以更高标准广泛开展了不同领域、不同系统的优秀党员评选表彰活动。“四好”党员高于一般合格党员标准,是“四讲四有”“四个合格”标准上的再升华、内容上的再充实、要求上的再提高。
(四)选树“四好”党员与“两优一先”评选表彰一脉相承。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指出,优秀共产党员要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二是带头争创佳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四是带头遵纪守法;五是带头弘扬正气。“五带头”与“四好”的内涵要义是一致的,“四好”并不游离于“两优一先”之外另起炉灶,而是要在进一步完善常态长效机制、精准画像上积极探索,将选树工作做得更常态、更规范、更具针对性,让选树对象更广泛、更精准、更具代表 性。
(一)把握基本原则。一是时代性原则。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需要,把重点放在选树走在时代前列、反映时代精神、体现时代特点的党员上。二是真实性原则。聚焦“四好”要求,切忌随意捏造,或牵强附会,无端“拔高”、任意“升华”。三是成长性原则。加强跟踪和培养,使其经得起考验,始终保持先进性并健康成长。四是示范性原则。将党员和群众身边熟悉的、能学得来的、有突出贡献的同志选树出来,使其成为目标、榜样,看得见、摸得着,可敬可信、可赶可学。
(二)广开选树渠道。选树“四好”党员,善于发现是前提。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以甘当伯乐的心态,广泛拓宽渠道,在各项工作实践中发现“四好”,在践行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中选树“四好”,紧密结合单位、行业、系统的实际,使选树的“四好”党员具有更强的鲜活度。注重从共性事物中寻找新亮点,在党员群众的日常评价中,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发现新典型,使选树的“四好”党员更具说服力、感染力。
(三)搭建培养平台。既要注重做好选树前好苗子的培养,也要强化选树后的培养。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创造发展条件,不但扶上马、还要送一程,给予他们发挥特长的空间、展示才华的平台。引入竞争机制,将各项工作责任作为考验、考察“四好”的试金石,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注重培养的连续性和长期性,围绕工作重点和专项活动,组织开展评比活动,久久为功、持续推进,既防止“论资排辈”,又避免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分层建立“四好”党员数据库,对入库的党员,加强调训轮训,不定期开展专题调研、项目观摩、建言献策等活动,加强政治历练、思想淬炼、党性锤炼、专业训练、实践锻炼,提高“四好”辨识度。
(四)注重选优导向。坚持不拘一格,切忌求全责备,树立以德为先、选人唯才、用人唯绩的观念,结合模范机关、“四强”党支部创建等活动,重点摸排不同领域的优秀党员,兼顾性别、年龄、民族、岗位等因素,扩大“四好”覆盖面。规范筛选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重点了解“四好”标准践行得怎么样,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深入挖掘“四好”党员事迹材料,精准画像,做到个人特点突出、时代特色鲜明,着力提炼优秀的内涵,让人物和事迹深入人心。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选树对象,既看现实表现,又注重潜质,既看显绩,也看潜绩。
(五)放大选树效应。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只有让一花引来百花开,才是“四好”选树的目的。坚持多角度、全方位推介“四好”,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形式,多方联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事迹,让“四好”响起来;在提拔晋级、培训深造等方面予以优先,让“四好”香起来;创造机会,推动“四好”党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作用,形成人人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让“四好”亮起来。建立“四好”党员追踪机制,坚持实事求是,时刻关注其新情况,及时发现新亮点,不断加以总结提炼,让“四好”常树常新。
(六)严管厚爱激励。过往优秀不代表现在和将来优秀。近年来,各级党组织评选的优秀共产党员不乏因失管失控而违纪违法,有的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渊。要坚持严管和厚爱并重,加强“四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建立回访制度,机关党组织定期对“四好”党员进行回访,掌握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问题。健全激励机制,精神与物质鼓励并重、长期与短期目标并行、全过程与阶段性激励并举,完善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多办实事好事,体现组织的温暖,解除后顾之忧。
(七)完善工作机制。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完善优化“四好”党员的选树条件和标准,逐步丰富“四好”的内涵和内容,使其更好体现时代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充分体现先进性、典型性的基础上,在“两优一先”表彰的同时,每年按党员总数的一定比例选树“四好”党员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检,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库。出台“四好”党员选树办法,推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防止“两张皮”,结合模范机关、“四强”党支部创建等,与民主评议党员、公务员考核等工作统筹开展,科学利用各项评比、考核结果,减少不必要的程序,减轻基层负担,切实体现“四好”选树的必要性和实效性。
【版权声明】凡来源中注明“龙江机关党建”的文章,均为本网独家稿件,版权归龙江机关党建所有。
主办单位:中共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技术支持: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省全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0451-87589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