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检察院机关纪委注重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在加强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队伍自身建设整体水平逐年进步,专业化规范化能力持续提升,为高质效做好机关纪委工作提供了坚实有力保障。
一是注重聚焦主责主业,以“四善”促作用发挥。“四善”即善规范、善落实、善创新、善借力。针对机关纪委工作政治性、原则性强的特点,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作用,始终注重强化理论武装提站位,强化专业化规范化标准提素能,力求做到善于抓住制度规范引领,确保机关纪委工作正确方向,善于通过严格落实制度要求和党组决策提高工作刚性,善于通过工作创新提升工作质效,善于借助省直纪工委和驻院纪检组力量抓好工作落实。在工作实践中,注重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主题教育、工作落实年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深度结合起来,更新工作理念、提升工作标准、增强工作本领、锻造纪检铁军。制定《省院机关纪委工作制度》《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党员干警操办婚丧嫁娶的管理规定》,厘清职能界限和工作程序。组织各支部学习《省直部门处级干部违纪违法情况分析报告》,组织签订《不违规操办“升学宴”承诺书》,在省院外网公布举报电话,进行专项治理,堵塞隐患漏洞。注重抓好廉洁文化建设,组织干警参观廉洁文化主题展,制作廉政教育鼠标垫,把“十个严禁”、党员廉政准则作为干警座右铭。坚持“共赢双赢多赢”理念,加强与省直纪工委、驻院纪检组、省院检务督察部、干部一部以及分院机关纪委的沟通协调配合,在监督执纪办案、开展警示教育、机关纪委队伍建设等方面更顺畅、更务实、更有力,努力实现1+N>1+N的效果。
二是注重聚焦战斗力建设,以“四塑”建过硬团队。“四塑”即塑忠诚、塑本领、塑作风、塑形象。机关纪委工作人员在政治忠诚和业务素质方面应该有更高的要求。工作中,既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擦亮政治底色、塑造忠诚品质,又注重把塑造专业化人才作为重中之重,解决在办案能力、综合素能方面短板和不足,更好地推进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同时,大力倡导坚持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以更大力度塑造过硬作风,把作风建设夯得实而又实。每季度组织检察干警开展警示教育,制发《国庆中秋廉洁过节提醒》,制定《省院机关纪委“国庆”“中秋”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组织由机关纪委和检务督察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分组赴农林铁分院进行专项检查。组织机关纪委对市分院所属农垦东方红检察院、建三江检察院、红兴隆检察院、宝泉岭检察院、林区鹤北检察院、双桦检察院、佳木斯铁路检察院等16个基层院开展督导检查,对“第一议题”落实情况、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以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看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院党组要求有无偏向、变通、走样,特别是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方面,有无只传达不研究、只学习不落实、只表态不行动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先与被监督检查单位进行沟通,提出意见建议和工作要求,并形成督导调研报告,并将相关工作情况通报全省检察机关。
三是注重聚焦求质问效,以“四严”强监督执纪。“四严”即严标准、严程序、严执纪、严落实。机关纪检工作的政治性,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本身的严肃性,要求机关纪委工作不能只求“过得去”,必须做到“过得硬”,只有在监督执纪标准上更严实、工作程序上更合规,才能真正体现更严的标准、更好的效果。机关纪委在履职过程中,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抓好溯源治理,坚决摒弃“不教而诛”,突出严管厚爱结合,突出先“爱”后“管”、先“预”后“治”,在“治未病”上求极致,在警示提醒、批评教育上见常效,切实增强检察干警“免疫力”,避免“小错”酿“大患”。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更严标准落实“十个严禁”要求,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个严禁”要求融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教育引导干警敬畏制度、敬畏法纪。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章、争做合格党员”主题学习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净化“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把学习党章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内容,结合开展主题党日和支部组织生活会,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对照党章找差距,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源头治理,强化党章意识和纪律观念,确保检察干警政治上有信仰、道德上有操守、行为上有规制,做到宽严相济、管爱结合,真正严到位、管到位、爱到位,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要求落得细、落得稳、落得实,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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