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和“7·29”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进一步明晰职责任务,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8月20日,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联合举办市直机关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暨“雪城振兴讲堂”。
培训班由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孙涛主持并作总结讲话。
本次培训邀请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旗帜》杂志社副总编任海军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机关党建重要论述精神、深刻把握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内容、以主体责任落细落实推动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了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实例丰富的专题辅导,对市直机关党组(党委)以高站位推进主体责任落实、高标准履行“一岗双责”、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市直机关党组(党委)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牢牢把握机关党建工作的地位作用,深刻认识到只有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才能充分发挥各级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关键少数”模范带头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树牢抓党建就是抓根本、抓发展、抓主业理念,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坚定不移抓好机关党建,更好发挥党组(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不断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四个带头”的重要要求,以深化模范机关建设为抓手,引导党员干部学先进、当模范,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
会议要求,市直机关党组(党委)要牢牢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严格对标对表,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建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内容,推动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一岗双责”贯通协调、同频共振。市直机关工委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健全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建立新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任职谈话制度、探索与党组(党委)定期沟通和工作会商制度,搭建平台载体,强化示范引领,促进交流学习,推动各级机关党组(党委)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持续推动机关党建质量全面提升。
市直机关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建工作主管领导、新任职领导班子成员共计162人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十个县(市)区直机关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建工作主管领导、新任职领导班子成员共计480人在分会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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