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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牢忠诚之魂 深耕惠民之本 以创建模范机关引领新时代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省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5-12-30 09:28:10 责任编辑:刘晓旭 麻静 耿明阳

一、背景情况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强对医保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谋划,建立了全世界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省医疗保障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和省直机关工委的有力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将党的建设与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做法

(一)政治引领铸魂,把稳模范机关建设“方向盘”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模范机关创建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一是深化理论武装。建立“第一议题+专题研讨+集中学习”机制,2025年以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8次,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1期,切实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转化为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二是严守政治纪律。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及时报告、重要事项集体研究、个人事项报告逐级把关,切实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建立专项工作运行机制,按照“四个体系”要求以“台账+督办”形式定期调度、协同推动,做到部署抓总有台账、贯彻落实有清单、反馈督办有机制,我局和全省医疗保障系统有关做法被国家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刊载2次,省政府网站刊载2次。

省医保局组织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二)组织建设强基,锻造模范机关创建“主力军”

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一是优化支部设置,筑牢战斗堡垒。坚持“支部建在关键处、作用发挥在一线”,以提升组织力为核心,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将党建工作责任与业务目标同步压实、同步推进,确保支部书记既抓业务又强党建。聚焦重大任务,在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等重要任务中常态化设立临时党支部,把党组织的“神经末梢”延伸到业务最前沿,实现党建与业务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确保“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二是规范组织生活,锤炼过硬党性。坚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党员干部队伍的重要抓手,以“主题党日+”为载体,以“砥砺抗战精神,锤炼担当本领”“追寻工运足迹 汲取奋进力量”等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6次,推动组织生活从“单向灌输”向“互动参与”转变、从“被动应付”向“主动融入”提升。三是发挥党员作用,锻造先锋力量。创新“五学联动”机制,通过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业务骨干研学讲学、青年干部比学赛学、专家智库辅学导学、全员覆盖深学践学,推动党员干部在深学细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在专业训练中锤炼过硬本领。同时,深化“党建+实践”融合工程,组织年轻党员干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设立企业服务日等专项实践42场,累计服务群众2000余人次,服务医药企业1200余家次,真正让“讲党性、精业务、善作为”成为医保党员干部的鲜明特质。

省医保局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观看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大会

(三)专项整治攻坚,彰显模范机关创建“硬担当”

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检验模范机关创建成效的“试金石”,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医保基金管理提质增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抽调29名党员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专班推进、专项攻坚”模式,确保专项整治高效运转,将专项整治纳入党支部年度考核核心指标,推动各党支部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二是创新党建+监管模式,凝聚攻坚合力。组织党员亮明身份组建9个小组开展“四不两直”督导调研,党员骨干既当“督导员”又当“宣传员”,既严格核查医保基金使用数据、病历处方合规性、药品耗材进销存记录等“硬指标”,又现场讲解医保政策法规、剖析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推动“督导+教育”同步开展。三是突出整治成效,彰显担当作为。年初以来,全省累计处理定点医药机构18240家,其中,移交司法机关77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275家,移交卫健等行政部门1937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716例;定点医药机构数量由2024年底国家医保局通报的31335家减少至16073家,降幅达48.7%。追回违规使用医保资金18.29亿元。省委主要领导在国家医保局《工作专报》上批示肯定。

(四)便民利民增效,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坚守“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初心使命,围绕便民利民目标,多措并举增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动能,让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可感可及。一是夯实参保基础,强化数据赋能。以参保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依托“一人一档”精准管理,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截至11月底,全省基本医保参保2785.45万人,较2024年底增加23.83万人,在人口外流背景下逆势完成国家下达参保目标,获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国家医保局主要领导充分肯定。二是优化服务供给,减轻群众负担。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全面落地执行,91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总数达到3159种。全面落实国家第十批药品集采中选结果,在全国率先执行人工耳蜗集采,单套价格从20余万元降至5万元左右,降幅达75%,全省参与集采药品1105种、医用耗材98种,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创新推出“药品比价小程序”,实现药品价格与药店距离“一键查询”。助力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津贴支付天数由98日增至158日并直接发放至女职工个人。三是创新保障机制,拓展服务场景。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制发定点医保机构管理细则,规范服务行为;省本级率先上线“医保钱包”,实现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使用;缩短慢性病认定和零星报销时限至15个工作日,优化办理流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省医保局组织省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五)作风建设固本,筑牢模范机关创建“廉洁墙”

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模范机关创建深度融合。一是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精心组织实施、科学统筹推进,将学习教育与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学”筑基、“查”破题、“改”固本,相关经验做法先后2次在省委学习教育工作动态刊载,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落地生根。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召开全局干部警示教育会,以身边案件教育党员干部,以惨痛事实警醒党员干部,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省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主题警示教育活动,紧扣“反腐惩恶、廉洁从政”主线,进一步筑牢全局党员干部廉洁从业的思想防线。编印《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为镜鉴,重点加强对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专题警示教育。三是强化制度约束。出台《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对请托说情、通风报信、过问干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的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构建“全链条报告、全流程规范、全方位追责”监督机制。更新《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精准识别廉政风险点255个,优化防控措施242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65张,不断完善廉政防控措施、增强党员廉政意识。制定《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干部职工特定关系人禁业管理规定(试行)》,对不符合禁业管理规定的相关人员坚决予以调整。

省医保局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省廉政教育基地

三、经验启示

创建模范机关是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是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的关键举措,更是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坚实保障。省医疗保障局在模范机关建设实践中,立足医保民生属性和政治属性,紧扣“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核心任务,探索形成以下经验启示:

(一)必须坚持政治统领,让党建与医保事业同向同行

政治建设是模范机关的“根”与“魂”,医保工作既是民生工程,更是政治任务,必须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只有把政治引领贯穿到医保工作全过程,才能让医保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民生桥梁”。

(二)必须坚持融合共进,让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模范机关的生命力在于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要打破“就党建抓党建”的思维定式,坚持让支部成为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党员成为服务群众的“先锋力量”,不断推动党建与业务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才能将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三)必须坚持人民至上,让惠民实效成为检验标准

医保工作的本质是服务群众,模范机关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群众获得感上。只有始终坚守“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初心使命,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从群众需求侧发力、在供给侧改革,才能让医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龙江人民,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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