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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六维融合体系 推动模范机关建设不断走深走实

来源:省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5-12-30 09:33:30 责任编辑:刘晓旭 麻静 耿明阳

一、背景情况

近年来,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模范机关建设工作,把推动模范机关建设走深走实作为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省检察院党组通过构建“六维融合”体系,推动省检察院模范机关建设取得新的成效,有关做法已经形成制度印发全省检察机关、在《检察日报》公开发表,有关案例被最高检、省直机关工委评为典型案例,省检察院机关党建考核连续五年被评为“好”等次。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理念融合。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深化政治意识,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牢固树立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理念,坚决抵制脱离中心、业务抓党建,脱离党建抓中心、业务的“两层皮”现象。深刻认识新时代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重要意义和必然趋势,增强理念认同、情感认同、行动认同。

(二)坚持高位推进,强化实践融合。一是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对标对表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经常校正偏差,形成研究部署、狠抓落实、督促检查、及时报告跟踪问效的工作闭环,确保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的实施意见》,坚持把检察业务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强化统筹谋划、创新协同,系统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定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做到“应报尽报”“应报速报”,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三是扛牢意识形态政治责任,在履职尽责、监督办案中压实落靠意识形态责任,筑牢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堤坝,有力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2025年11月30日在《检察日报》头版发表文章《构建三融合三锻造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淬炼新时代检察铁军 高质量党建驱动检察事业行稳致远》

(三)坚持学用结合,强化理论融合。一是持续在学深悟透弄懂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检察工作的能力。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路线,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真正影响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找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结合检察工作特点、本地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管用有效的对策。三是增强学习研讨的实效。建立“政治学习+业务研讨”联动机制,把党中央、最高检党组、省委的指示批示精神与检察业务的短板弱项、难点堵点紧密连接起来,做到既深刻领会精神、又创造性地落实,让政治理论学习“实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具体行动、落实成效。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宣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四)坚持引航纠偏,强化思想融合。一是深入实施“凝心铸魂”工程。2025年以来,省检察机关将政治建设“第一责任”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第一要务”有机融合,将顺应“民之关切”与做好“检之要事”有机融合,将固本培元与严管厚爱有机融合,构建“三融合三锻造”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持续深化巩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始终坚持精神引领、铸魂补钙,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铸魂赋能、凝聚精神力量。二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监督办案全过程。围绕监督办案、改革创新,加强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宣讲党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善于把党的创新理论与检察工作实际、本地实际、个人实际相结合,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监督办案问题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广大检察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思想意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再建新功。重点加强对青年检察官的精神引领、思想铸造,以传承抗联精神、大庆精神、北大荒精神为切入点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对标时代楷模、检察英模,赓续红色血脉、传承革命精神,引领青年检察干部深入践行检察为民宗旨,在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新征程上书写新的精神史诗。三是落实检察官思想动态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及时跟进了解掌握、分析研判检察官思想动态,尤其是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检察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及时发现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偏正向,增强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召开我最满意一件(案)事评选活动

(五)坚持载体创新,强化组织融合。一是建立“双向进入”领导体系。领导班子成员进入党组、担任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分管业务部门的支部书记履职尽责;业务部门主任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主任担任党支部委员,具体组织实施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工作。二是倡导建立跨部门、跨条线的党建联合体。根据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需要,健全完善联学联建机制,可以建立跨部门、跨系统的“党建联合体”,为贯通上下游业务、提升业务协同质效,提供新型组织承载。三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紧贴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进党支部工作,把“高质效办理每一起司法案件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成效作为检验党支部组织力的试金石。四是创新组织推动的载体形式,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小组对党员-检察官的政治引领、督促落实、监督保障作用。通过检察官办案组挂牌“重特大”案件、承担“攻坚克难”项目攻关、创立“为民办实事解民忧先锋岗”、开展“我最满意的一件(案)事”述评活动等党建与业务融合创新载体,推动党员-检察官立足本职担当尽责,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六)坚持制度创新,强化机制融合。一是健全完善融合路径体系。制定《党建与业务融合品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党的建设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意见》,做好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必答题,引领检察机关各基层党组织规范开展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落实落细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健全完善组织实施体系。狠抓党建品牌培育和选树工作,推进以龙检先锋为主的“1+N”品牌矩阵,狠抓品牌建设的实体化、具象化,丰富、活化党建品牌的实质内容;编发《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集》、开展“融合之星”评选活动,调动检察干警的积极性、创造性。三是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的运行机制,构建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将融合路径、融合进度、融合效果可量化、可视化,把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努力做到以制度创新,引领示范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

三、经验启示

(一)模范机关建设是“系统”工程,各要素之间是系统的、整体的,不是片面、割裂的。省检察院提出的“六维”融合体系,强调理念、实践、理论、思想、组织、制度等“六个”维度之间系统性、整体性,强调用系统论、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模范机关建设的问题。理念融合是上位概念,是行动的先导;实践融合是理念融合的落脚点;理论融合是实践融合的智力支撑;思想融合为实践融合、理论融合提供重要的思想保障;组织融合为实践融合、思想融合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机制融合为其他融合提供制度保证,“六个”维度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二)模范机关建设是“潜绩”工程,具有根本性、长期性的特点。模范机关建设是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为引领的,其基本原理是依靠机关党建“做人”工作的优势,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正确的政治方向、高质效的行动协同、科学的理论支撑、坚定的思想保障、坚强的组织保障、有力的制度保障。因此,要遵循机关党建“做人”工作的系统性、长期性规律,在短期内不能以党建对高质量发展的正向反馈不显著,而否定机关党建工作的正向作用,我们充分相信,模范机关建设对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性、长期性作用。

(三)模范机关建设是“一把手”工程,需要强有力的高位推动。模范机关建设,是新形势下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使命任务,是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内在要求,也是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模范机关建设涉及机关工作的各个方面,需要统筹谋划、系统协同,是名副其实的“一把手”工程,因此,只有坚持“一把手”的组织推动,才能确保模范机关建设的系统工程、潜绩工程真正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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